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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台灣人民高喊向我開炮

【大紀元3月20日訊】看來中共對《反分裂法》志在必得,在中共的控制下,這次全國人大獲得通過沒有人會驚訝。中共目前也是喜沾沾的,言下之意鎮住快了阿扁,宣佈任內不搞台獨,並且開通宣傳機器宣傳一些台灣政要急忙忙來北京「求和」。

  似乎一部反分裂法可抵百萬雄兵。可是中共就像一個長劍抵著台灣喉嚨的野蠻漢,從不問問自己有沒有資格這麼做。霸氣如虹的《反分裂法》背後,是「替天行道」,還是「欺凌」,老早就先聲奪人,宏大敘述震天響容不得人思考,更別說還有割斷異議者喉嚨的利刃,就像對準台灣的七百零六枚導彈一樣,無形殺氣遍佈四周。

  憑甚麼中共可以為台灣人民「當家做主」,而且是對台灣進行傷害?如果中共可以如此,那麼台灣是不是也可以制定一部《收復大陸法》?二者都是一樣的,那麼憑甚麼《反分裂法》是正當的, 而《收復大陸法》是不正當的,僅僅因為大陸的武力強大,道義曲直就由拳頭來說? 或者中共自信滿滿,認為在1949年戰勝國民黨時中華民族已經將整個民族國家全部交託給它,原來尚未接收的台灣現在到了追回的時候了?

  中共宣稱海峽衝突是內政,不要他國干涉,同樣台灣也承認一個中國。二者的邏輯是只有一個民族國家,好了到底誰才是民族國家的代表,有權對統一作出決斷。那麼中共到底享不享有民族國家的領導權?

  我們必須從孫中山那裏開始考察,到底誰才是中華民族的象徵、當家人,到底是後極權主義的中共,還是民主憲政的台灣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蔣介石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毛澤東都是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的繼承人,按照黃仁宇的說法,前者完成社會上層的改造,後者完成社會下層的改造。前者以城市作為主導力量,後者以農村作為主導力量,城市也好,農村也好,不管在現代化中有多大衝突,首先都是一個民族國家的組成部份,是一個大家庭的兄弟。所以並不是這個家庭中的任何一個兄弟本身就有足夠的正當性來當這個家,而是誰更能領會父親的精神,按照先定規則來當家。

  國民黨是嫡長子,一直繼承中華民國的法統,而中共是小兒子,卻「叛逆」了,成了僭主,自己要開天闢地,重換日月弄成新朝代(後來毛澤東非常後悔,說如果不改國號,台灣就沒了合法性)。即使中共搶佔了中華民族的大部份領土,控制了大部份人口,讓中華民國留守小小台灣一島,但是槍桿子並不能掌握整個中華民族的主權,地盤大也可能還是土匪;即使在國際關係中,絕大部份國家已經認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地位,但是絕對不可能就因此承認了中華民國的法統就留在大陸落入中共手中。例如美國就很明顯,只承認一個中國,不是台灣,也不是大陸。

  這個法統就是憲政,誰距離憲政越近,誰可能就是這個民族國家的當家人。在1949年整個民族國家被台灣海峽斷裂成兩個部份之後,就形成「二龍爭」,雙方各盡所能比拚,相當於無形的「二黨政治」,誰能更大促進中國民主,形成憲政國家,誰將在整個民族的事務中成為領導者。這一點阿扁想得很清楚,畢竟是嫡子嫡孫。他最近在接受美國《新聞週刊》的採訪中說,我們希望台灣的民主能夠對中國產生燈塔的領航作用,我們也希望大陸會民主化,甚至能超越今日的台灣,但是,中國大陸缺乏像選舉、多黨政治及中立的軍隊這些重要的原素。阿扁還說我們希望在全球各地只看到一種制度,就是民主制度。

  如果說1949年的中共因為土改而成為農村的代理人,雖然在合法性上有僭主的罪名,但在正當性的高低上,與當時的國民黨還有一拼,但是今天的中共很多人認為已經成了特權階層,如何還能輕言為底層代言,更別說是整個民族的當家人?事實上,今天的中共,在很大程度上,和昔日的敵人一樣,已經為社會底層所憎恨。這時候還有臉面當這個家?

  退一萬步來說,假定可以,那麼制定《反分裂法》與中共本身的原則相衝突,是抽自己嘴巴。根據人民主權原則衝突,要制定,則在全國人大中應該有台灣的民意代表,而且能經過台灣人民的同意。沒有來自台灣的民意,好像只有暴徒才敢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有權。如果說台灣方面按照中華民國法統,制定征服大陸的法律是一種法律戰,而中共方面還沒有進入憲政而不能擺脫亂臣賊子嫌疑,制訂《反分裂法》則是赤裸裸的暴力,可以看出《反分裂法》是一種舖設,其結果使對台動武合法化。

  這對大陸的人民來說,是一種民意綁架。台灣人民是一家人,即使獨立了還是一家人,血肉相連,沒有人願意動武。這對不僅強行代表了台灣人民的意志,而且這種代表令人啼笑皆非。按照《反分裂法》的邏輯,無異於說,台灣人民在高聲喊叫:向我開炮,向我開炮。把誰都當成《英雄兒女》中傻瓜「王成」了。

  哭笑不得的是,從1949年以來,尤其是冷戰階段,在政治上中共把台灣當作敵人,而不是同盟,已經遺忘了兩次國共合作的共同體感。中共在國際關係上不斷打壓,意識形態上不斷妖魔化,已經迫使台灣不斷「去中國化」,有一部份人想脫離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懷抱。這樣的「去中國化」又強化了中共的打壓,甚至到了現在的武力。這是不是說從一開始,不管是不是故意,中共就要搞死他們,不斷把他們推向敵人一邊,最後加以打擊。刀俎之間,如何談代表台灣民意,如何講民族國家。要是能通過代議制代表敵人,這可真是天上沒有,人間僅此一回。

  拳頭再大也解決不了問題,即使《反分裂法》能夠通過,只能貌合神離,最後確讓台灣海峽距離越來越寬,進一步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讓兩岸更分裂不會更統一,給整個民族心上深深砍一刀。可以退一步想一想,即使台灣獨立了,又如何,難道就不能形成聯邦或邦聯,這還是一個大家庭。並沒有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的台灣危機,完全可以海闊天空,沒有必要步步禁閉。

  《反分裂法》的邏輯是兩岸不能統一,都是台灣方面惹的禍,中共純潔得像一個白衣天使。中共應該要將探照燈掃一掃自己,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的所作所為才妨礙了中華民族統一。解決的關鍵是大陸的政治體制改革,進入憲政,也就是回到孫中山的中華民國法統。正像毛澤東所後悔的那樣,回歸到中華民國法統才是陽光大道。這才是名正言順的,都不用爭當家人,孫中山已經安排好了。如果中國通過《反分裂法》,也就是對整個民族國家宣佈戰爭,這就成了整個民族的罪人,歷史法庭要做出判決,將之釘在恥辱柱上。

  中國大陸領導人不妨回頭去看看,當下制定《《反分裂法》》是否背離了其前輩鄧小平的統一思想。或許是從歐盟共同體先經濟統一後政治統一那裏獲得啟迪, 鄧小平認識到經濟將主導政治,所以他把國內經濟改革先行的思路用於解決兩岸關係,先搞民間交流,再三通,鼓勵台灣同胞來大陸投資,分明是穩穩當當的漸進思路。如今一反漸進而過分激進。在這時候,我看到的是台灣方面倒成鄧小平的繼承人,希望政治上來個幾十年的緩衝期,簽署 20~30年的短期和平協定,然後雙方埋頭搞經濟交往。

  (作者系知名憲政學者,現居北京)

  原載《議報》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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