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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部:五月報繳稅人民幣收入折算匯率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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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日電)由於民眾如果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依法需報繳稅,台灣財政部今天公告9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新台幣與人民幣折算率為4.039比1,供民眾今年五月報繳稅使用。因為92年公布的折算率是4.16比1,所以新台幣兌人民幣是呈現升值情形。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楊重華表示,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如果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所以,財政部今天公布 9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台幣與人民幣折算率 4.039 比 1,方便納稅義務人使用。

楊重華指出,因新台幣與人民幣都不是國際間通行的貨幣,因此,新台幣與人民幣的折算率是以美元為計算仲介。也就是依據中央銀行在網站上公布的「我國與十六個主要貿易對手通貨對美元匯率月資料」,93 年新台幣兌美元平均匯率為 33.426,人民幣兌美元平均匯率則為 8.2768,換算下來,新台幣兌人民幣為4.039 元。

由於92年公布的新台幣與人民幣折算率為4.16,可見新台幣兌人民幣是呈現升值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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