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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陽光法制 杜絕黑金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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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郭怡君╱專訪

地方民意代表和首長透過公權力為自己謀福利的弊案層出不窮,長期研究台灣地方政治發展的台大政治系教授趙永茂指出,要真正解開台灣黑金政治的結,唯有從政黨反省、建立地方政治的陽光法制、全民投入公共監督三方面著手。

趙永茂表示,幾個主要政黨的反省不夠,是台灣民主政治無法進步的主要原因,因為每逢各種地方選舉,政黨提名總是向地方惡勢力過度妥協,黑金政治的來源自然無法杜絕。

趙永茂指出,民主政治不是只有選舉,真正的民主奠基在決策過程的公民參與之上,北美和西歐早就進入「後議會時期」,議會在制訂法案和分配預算時,雖擁有最後決策權,但決策過程必須讓各種民間組織和專業團體充分參與,經過廣泛溝通和專業評量,達到決策透明化的「陽光法制」,無法為所欲為;反觀台灣,這麼多年來卻還停留在「議會時期」,議員們只要選上,就彷彿擁有至高權力,誰也管不著。

趙永茂指出,北美和西歐的公民社會已從制度養成文化,台灣的陽光法制規範卻還只停留在立法院層級,比中央更需要陽光法制的地方政治體系,從沒有政黨認真思索過要去建立。

他強調,這一定要透過輿論給政黨夠大的壓力,先在中央制訂基本法源,讓地方必須依法制訂更進一步的政治程序法,往後無論立法、行政的決策,都得透過公民參與的程序按部就班進行,無法黑箱作業解決,才能杜絕民代的黑金之手操控。

趙永茂說,檢調和司法單位偵辦黑金政治的案件,只是治標救急用,要治本,還是得靠全民的共同反省。

他說,這些黑金民代畢竟都是選民選出的,一旦選上的民代出事,大家都有責任,媒體也應該負起提醒和教育選民的責任,多開闢討論公共議題的空間和頻道,否則永遠只能眼睜睜看著台灣民主落後別人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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