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濤被定罪 面臨10年以上刑期
【大紀元3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申華採訪報導)原湖南《當代商報》編輯、獨立作家和詩人師濤已於3月11號在一次秘密庭審中,被認定犯有「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可能會面臨10年以上的刑期。
師濤曾在陝西、山西、湖南的多家媒體機構擔任記者、編輯,並出版了多本詩集,也是一位活躍的網絡作家,是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的成員。他於去年11月被長沙國安部門逮捕。3月11號首次開庭就被認定犯有「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師濤的妻子王媛向記者證實了這一報導—
王媛:是開了庭了,但是還沒有宣判。
記者:宣判是15天之後是吧?
王媛:到時候他們會通知家屬的。
記者:開庭的時候您在場嗎?
王媛:我不在。
記者:他們有沒有通知您去呢?
王媛:通知了。
記者:您為什麼沒去呢?
王媛:因為我工作忙。
由於王媛不願提供有關師濤案子的更多情況,記者從獨立中文作家筆會在深圳的成員趙達功處得知,師濤的弟弟和母親專程到長沙旁聽庭審。趙達功說:「開庭以後,主審法官和家屬可能見了面,在見面中提到,師濤這個罪行比較嚴重,大概要判十年以上。」
師濤的家人還被告知,法庭將在庭審後的15天之內對師濤進行宣判。
控方指控師濤洩露國家機密的證據就是一份有關方面的11號文件《關於穩定工作問題的通知》。當時是由師濤所在的湖南《當代商報》的領導口頭傳達到所有中層編輯。文件內容是提醒說,海外民運人士有可能在六四15週年紀念日期間回國,會對社會穩定帶來影響。一向懷有六四情節的師濤就把文件內容摘要寫給海外的網站《民主通訊》發表。師濤被捕後,他的律師,甚至法官都沒有看到這份文件。控方只是出示了一份國家保密局的鑒定,說那份文件屬於國家機密。
獨立中文作家筆會主席、北京的劉曉波對師濤被定罪感到忿忿不平。他說:「真正的機密它不可能傳達到師濤這種人頭上,他也就是一個報社的中層負責者,師濤本人又不是什麼黨員之類的,這種東西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也與04年下半來以來一直延續到現在的這種嚴酷的政治氣氛有關吧!」
中國的刑法中雖然有洩露國家機密的罪名,但是沒有對「國家機密」作出界定。所以一些分析人士說,中國政府就可以隨意用這個罪名打壓政治異見人士。為其他政治異見人士做過辯護的北京律師張新水認為,「國家機密」在法律上的模糊,給人們帶來很多的麻煩。他認為應該在這個罪名的主體以及國家機密的內容上作出明確的界定。
張新水說:「第一,應該嚴格界定這個犯罪主體,也就是說只有特殊主體只有有可能掌握國家機密的這種特殊人群,也就是說公務員,而且是中級或者是比較高級的公務員,這個主體我覺得應該嚴格的限制在這一類人群裡邊,而不應該寬放。第二點:我建議在國家機密內容方面應該嚴格限定在什麼樣的等級,如果是普通的出版物,可以在有關的政府出版物上,能夠可以找到這種訊息,我覺得就不能界定為國家機密了。」
師濤的辯護律師本是上海知名的人權律師郭國汀,但是不久前郭國汀的律師執照被上海司法部門扣押,無法出庭為師濤辯護,但是郭國汀的一位同事代他出庭。出於無奈,律師為師濤做了有罪辯護,希望能夠在刑期上有所減輕。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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