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強烈要求恢復嚴正學人身自由的緊急呼籲
【大紀元3月17日訊】台州市人大常委會:
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我叫朱春柳,是嚴正學的妻子。我丈夫嚴正學於2005年3月8日被台州市椒江區法院多名干警毒打後非法拘禁,至今沒有恢復人身自由。我認為這是一起司法機關破壞法律、肆意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惡性案件,請人大常委會和中級法院立案調查,切實維護我丈夫的人身權利。
2005年3月8日上午8時許,我丈夫嚴正學前往台州市椒江法院領取二審判決書,與有關法官發生爭執。先是由兩名警察狠踢嚴正學的腰部,隨後又有十多名警察一擁而上,將嚴正學打倒在地,造成嚴正學右手受傷流血,外套撕爛。警察將嚴正學塞入一個狹小的警籠帶走,非法關押台州市椒江區監獄(看守所或拘留所)。法院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給我們送達拘留或者逮捕嚴正學的法律手續,也沒有告訴我們對嚴正學採取強制措施的法律根據和事實理由。我們家屬從此與嚴正學失去聯繫。我丈夫嚴正學是知名藝術家,是國際筆會和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的會員,曾經在中國和很多國家展出其藝術作品,特別是其因言獲罪被投入牢獄後在獄中創作的繪畫作品。他不畏強權,在對椒江公安分局、台州市建設規劃局、國民黨民革椒江委員會、台州檢察官的多起民告官的訴訟中,據理據法力爭。曾當庭指責椒江法院法官葛佩玉多起違法和執法犯法行為,要求其迴避,這就使椒江法院和審判長葛佩玉極為惱怒。可以認為,這次對嚴正學施暴並非法關押,是椒江法院蓄謀已久的報復行為。
在人權入憲、國家力行法治的時代,椒江法院蓄意報復、公然對我丈夫這樣一個海內外知名的藝術家實施毆打和非法拘禁,其行為嚴重地破壞了法律的尊嚴,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造成了惡劣的國際影響。
為此,特向人大常委會和中級法院提出緊急呼籲,請上級機關厲行查處,盡快糾正椒江法院的違法行為,還我丈夫人身自由。
呼籲人:嚴正學妻子:朱春柳 (簽名)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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