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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
【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六日電)針對租稅減免是否因兩稅合一,所以是成本最低的獎勵,財政部今天表示這種想法不全然是對的。賦稅署副署長楊重華說,兩稅合一並非全面適用,所以,很多減免不能在股東階段徵回,變成真正的租稅損失。
舉例來說,公司的股東如果是外國人(包括法人及非居住者個人等)、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等,都不適用兩稅合一。所以,若這些營利事業適用免稅或其他租稅獎勵,政府也沒辦法從綜合所得稅階段徵回,也就是說,無論五年免稅或是投資抵減,營利事業階段的減免,均會造成永久性的稅收損失。
況且,由於台灣國外人投資比例相當高,部分適用租稅獎勵的高科技產業,僑外及教育團體等投資者占公司股本比率有的甚至超過50%以上;因此,所造成的永久性的稅收損失也就非常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