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國防部:飛彈司令部組織定位明確
【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十六日電)對於台灣飛彈司令部主官編階過低,組織有疊床架屋的疑慮,國防部今天在立法院報告時指出,飛彈司令部是國防部依據 (國防二法) 成立,隸屬參謀本部,編階與陸軍軍團司令部相當,為執行聯合截擊作戰的戰鬥部隊,絕無疊床架屋疑慮。
為因應中國軍隊龐大的飛彈、導彈部隊,國防部在九十三年四月一日成立 (國防部參謀本部飛彈司令部) ,負責統籌飛彈防禦及聯合截擊等遠距精準打擊作戰能量,但因 (飛彈司令部) 主官編階僅為少將,低於各軍種總司令上將編階,加上各軍種原先已建置飛彈部隊,外界因此對 (飛彈司令部) 能否有效指揮各飛彈部隊存疑,也有組織疊床架屋的批評。
國防部戰規司司長高廣圻今天在立法院表示, (飛彈司令部) 的定位為執行聯合截擊作戰任務的二十四小時戰備值勤部隊,編組為戰鬥部隊型態,不等同獨立軍位階的軍事機關,與陸軍軍團司令部、海軍艦隊司令部、陸戰隊司令部等均為戰略執行部隊。
高廣圻指出, (飛彈司令部) 並非獨立存在的軍種,而是直接隸屬於參謀本部的戰鬥部隊,組織已在參謀本部依據參謀本部條例授權,並頒編裝表訂定,不是 (黑機關) ,也沒有疊床架屋的疑慮。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