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昕以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
【大紀元3月14日訊】請關注趙昕。據浙江陳樹慶3月11日傳出消息,趙昕被當局以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
去年12月,趙昕對我說,作為中國民主黨北京籌委會和全國籌委會的創始人之一,尤其是作為中國民主黨組黨運動在北京地區的聯絡籌劃人,深感有必要打破「低調做人,埋頭實幹,沉默是金」的自我定位。
趙昕,37歲,雲南昭通人,長春大學中文系學生。89民運期間是天安門廣場「外高聯」領導成員。98組黨期間,是中國民主黨北京籌委會和全國籌委會的創始人成員。
陳樹慶認為,中共執政當局在國內包辦的媒體上一再聲稱要「實行法治,依法治國」,由於我實在找不到哪條法律可以對「公民紀念趙紫陽先生」的行為定罪;更何況趙昕在北京朝陽區警察強行將其限制在家的情況下,為表示抗議,通過執勤警察按法定程序提交遊行示威的申請,也是公民起碼的權利。在憲法已經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條款入憲的情況下,如果當局一意孤行地硬要將趙昕治罪,那麼其結果將再一次向世人暴露所謂的「以法治國」和「人權入憲」只是那自欺欺人的「皇帝新衣」罷了。
2005年1月19日,趙昕先生請求悼念趙紫陽先生的要求通過監視的警察匯報到上級。20日被答覆堅決不行後,趙昕先生寫下了以下《「抗議當局強制剝奪弔唁紫陽公民權利」遊行示威申請書》,聯繫並取得其餘6位先生(李海、王國齊、徐光、齊志勇、胡佳、李巖)的同意並署名後,並於晚8點交到監視的警察手中,要求一個小時內給予答覆,否則將帶行旅走出家門,願意接受警察的針對其個人的任何作為,或接受關押或接受暴力,作為爭取公民弔唁紫陽權利的代價。
「抗議當局強制剝奪弔唁紫陽公民權利」遊行示威申請書 執筆人:趙昕
北京市公安局:(摘)
……
遊行示威路線:清華西門-中關村大街-北太平莊-積水潭-長安街-天安門-富強胡同,然後再沿來路返回;
遊行示威時間:2005年1月23日上午九點至下午六點;
攜帶物品:花圈、橫幅、紫陽畫像、標牌、輓聯等;
口號:為了表示我們非暴力和平抗爭的理念,我們無聲,我們緩行,
我們默哀,我們不呼口號;
橫幅:強烈抗議當局強制剝奪弔唁紫陽公民權利
輓聯:歸去來兮--紫陽已逝,問蒼茫大地,良心何在!
普天同悲,歎生有何歡,死又何懼!
標語1:紫陽懇勸:與其被動地走,不如自覺主動走!
標語2:追思紫陽,踐其精神: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標語3:貪官污吏,橫行霸道;憐我百姓,憂患多多!
標語4:紫陽的悲慘遭遇拷問我們每個人的良心!
標語5:非暴力積極抗爭公民權利運動萬歲!
標語6: 自由民主和平人權法治憲政萬歲!
標語7:良性互動、寬容和解;漸進民主,和平變革!
遞交代表:趙昕(13001116454)、李海(13552542275)、王國
齊(13521484564)、徐光(13362181277)、齊志勇(010-
86268964)、胡佳(13501091828)、李巖。
公元2005年1月20日星期四 北京
請海內外民運關注趙昕。趙昕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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