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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
【大紀元3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十四日電)台灣民主行動聯盟今天表示,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效力並不及於台灣,政府如果發動反制活動,等於把台灣香港化;同時政府面對中國反分裂法,應該以和制暴,思考反分裂法和平的部分,不要把兩岸變成民粹主義和民族主義的對決。
民盟發起人、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黃光國表示,面對兩岸情勢,政府不應該有「以暴制暴」的思維,特別是總統參加遊行更是不適當,應該用「以和制暴」來思考,看反分裂法的和平部分,以創造兩岸和平為最高目標。
黃光國說,中華民國為主權獨立的國家,中國國內法的效力自然不及於台灣,台灣朝野不宜將台灣自比為香港,矮化而不自知。舉辦遊行示威,等於默認台灣為中國主權行使範圍而不自覺。
他表示,兩岸應該以和平立場處理彼此爭議,不是憑藉民粹主義和民族主義來激化彼此歧異。民盟反對中國以武力威脅處理兩岸關係,也反對台灣政府自行以言詞行為,片面影響憲法下應有的國家定位。
文化大學美國研究所教授陳毓鈞表示,中國通過反分裂法這件事,國際上目前都沒有站在中國和台灣任何一方,國際大都以國家利益為判斷標準,希望兩岸不要升高緊張情勢、破壞和平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