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勞退新制實施前 雇主不能強制結清舊年資
【大紀元3月11日報導】(據中廣新聞陳玉箴報導)台勞退新制即將實施,有部分雇主已經開始結清勞工年資,減少退休金負擔。勞委會今天說明,在新制實施之前,雇主沒有法令依據可以結清舊制年資,7月一號以後如果要結清年資,也不能低於勞基法的退休金標準,不過特別休假年資不能合併結清。
從3月到6月底,雇主必須以書面徵詢員工,要選擇舊制或新制,如果選擇新制,舊制年資可以獲得保留,將來符合舊制退休要件後,舊制年資可以依照舊制標準請領退休金,但有部分雇主採取先結清舊年資的方式,減少退休金負擔。對此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強調,在目前勞動法令中,沒有任何關於勞雇雙方可以合意結清年資的規定,如果現在結清,將來勞工依法可以向雇主提出告訴勞委會表示,在7月一號新制實施之後,舊年資依法可以獲得保留,但雇主也能透過勞資協商結清舊年資,結清標準不能低於勞基法規定,不過勞工的特別休假年資不能併同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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