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車手 教育訓練月餘
【大紀元3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警二分局昨逮捕到一名專替詐騙集團提、匯贓款的「車手」李政和,發現李嫌曾到中國廈門先接受訓練,再經由「分發」回台充當「車手」,該集團內部分工細密,由「班長」帶「機子手」詐騙拚業績,警方昨除將李送辦外,並將追緝綽號「阿成」的首腦等成員到案。
中市警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專案人員在本月初發現有一詐騙集團,在中國福建廈門撥打網路電話,誘騙台灣的被害人至提款機操作,進而誘導匯款,當匯款轉入指定帳戶後,通知「車手」李政和(四十歲 )持提款卡立即進行提、匯款動作。
專案小組經多日布線埋伏,8日晚上八時許,尾隨至中縣大里市中正路郵局及中市南和路郵局提領詐騙款項的嫌犯李政和,警方跟監李嫌到中市五權南路與高工路口時,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逮捕李嫌,於李身上及隨身背包內起出十九張提款卡、存摺廿本、匯款收據及廿餘萬元贓款。
李嫌供稱,他因經營電玩店失敗,於去年11月間到廈門「明發商城」社區的大樓受訓月餘,該詐騙集團是以綽號「阿成」的男子為首,手下有廿餘名成員,全都是台灣人,並分組成「機子手」負責撥打誘騙電話作問卷調查,及假冒律師或會計師供被害人查問;「班長」教導新進成員詐騙手法及帶領「機子手」衝業績;「會計部」負責通知被害人中大獎,及繳交手續費及稅金等;「總務」負責所有成員之日常用品及三餐,所有成員均集中管理居住於該大樓內,平日不准外出。
由於李嫌被「上級」認為不適合當「機子手」,他遂於1月回台專任提領贓款及匯款至中國的「車手」,他每提領一筆贓款,可抽取贓款的五%作為報酬,回台兩月餘,他已獲利五十餘萬元,幫集團匯出一千餘萬元贓款。
李嫌供稱他刊登報紙廣告收購帳戶,使用過的人頭帳戶及提款卡,只要被列為警示戶立即燒毀,贓款則經俗稱「匯水」的地下金融管道,匯至「阿成」的中國銀行帳戶,再由「阿成」在中國提領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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