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專訪面對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態勢,陸委會前副主委、中華歐亞基金會執行長林中斌昨日表示,中國對台灣採法律戰是完全失敗,甚至沒有預料到會引起島內人民的不安與憤怒;他建議我方反應有區隔性與多手性,民間尤其要大鳴大放,這樣中國才會感受強烈。
以下為專訪紀要:
問:反分裂法在名稱與內容上有些轉折,是否表示中國在立法過程有所受挫?
答:我不太同意所謂「受挫」的看法,而是認為中國變得更細膩,更有技巧,因為他們要照顧好幾個層面,其中為消弭國際社會可能的反彈,條文刻意指出,當採取非和平手段與其他必要措施時,「將完全保障在台國際人士的生命、財產、安全等」,這是以前從未出現過的文字。
相較過去中國總認定台灣是其國內問題,我個人研判是中方官員在前往華府遊說溝通後所帶回來的建議,北京政府也希望透過文字將國際的疑慮消除掉;另外,若干轉折也是企圖減低台灣人民所可能感覺到的傷害,但相較國際運作的技巧,對島內的工作並不成功。
問:從「不排除動武」改為「非和平手段」,意欲為何?
答:簡言之,不用動武字眼,是為了給其文人領導層進行「解套」;所謂「不放棄對台動武」,這個「武」字已經侷限中國對台的應變模式,因為從和平到戰爭的光譜來看,在接近戰爭的情況,有大規模動員、封鎖等準戰爭方式,但還未見血,再過來則如經濟制裁、外交打壓等非戰爭手段。
因此改用「非和平手段」的字眼,中國對台行動的運用範圍將可擴大,萬一真要採取非和平手段,那麼即使是經濟制裁也算是,屆時胡錦濤可對內部交代已經採取相關手段了,另方面這也可降低國際疑慮;所以,這是讓其運用的手段更加彈性與多元化。
問:中國對台法律戰,台灣應如何因應?
答:法律戰是全然針對台灣而來,未來除媒體、法律、心理三戰,其實還有外交戰、經濟戰、文化戰、宗教戰、社會戰等不見血的破壞方式,我去年就講過胡錦濤對台是「靈活多樣」,而這四字也居然一字不改地出現在其法律條文內。
不過,從目前島內的反應看,中國制定反分裂法引起台灣人民的不安與憤怒,是有目共睹的,顯見完全失敗;但要注意的是,其條文有明確的區隔性,例如把支持台獨的人從空間與時間上縮至最小,對其他的人則都要拉攏,以前是以民逼官,以商逼政,現在就連官裡面也分支持與不支持台獨。
所以,台灣的反應也要有區隔性與多手性,不能只有一手。政府固然要低調與沈穩,民間則可大鳴大放,表達極度不滿,因為,政府如過於強烈,中國反而自喜,但民間的聲音若出來,中國就得面對「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感受;
再者,台灣如果真要採取法律或公投等手段反制,我建議應由非執政黨如在野黨或民間提出來,這樣中國的感受才會更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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