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賭博與殺人
【大紀元3月10日訊】我常說:現實主義創作者的立場,乃是認定現實之中發生的一切超過了人的認知能力、理解能力和想像能力。現實比我們頭腦之中的概念、感情、理想、精神等,都要來得更嚴密、更廣博、更深邃和更匪夷所思。能夠盡可能地接近現實的真相,揭開表像的皮面,挖掘問題的根源,力求解決的道路,這需要的不是一般的功夫。比如今天所談的賭博與殺人,它的牽涉面與我們頭腦中知道的、理解的、想像的,就有很大差距,因為這種普通中國人生活之中的極端現象,遠不是一般人所能夠預料到的。但是它們的的確確發生過,直到我們再回首時,我們才驚詫地感嘆:原來竟有這種事!於是乎,我們開始警示人性之惡。殊不知悲劇仍處於激烈的進行時態,現實就這樣再次超過了我們的警示。
(一)衝動的懲罰
這裏特指“小衝小動”,意即突發性質。在我們這個國家,經歷世事沉浮的人愛講“大海弄潮,物欲橫流”,但對於青年、少年來說,他們所能感受到的,更大層面上是自己的得失,即便是惡性犯罪,之前也根本無法料定,甚至連一個詳細、嚴密的謀劃方案都沒有。他們可能內向、貧困、壓抑、扭曲,受排斥,同時也不甘於、並嫉恨受到排斥,比如馬加爵這樣的人。在他們突然爆發出那種平日裏你根本無法預見的驚人狠毒時,一股驚駭的寒顫惶恐將令你久久不可停歇。賭博的本身,正是對這種潛在危機進行加速惡化的過程之一,一旦這個危機遇到一個超過其本身最大容忍量的導火索,悲劇便極容易發生,完全在我們的意料之外。
翻開自己剪輯的舊報,便看到一個不尋常的案子:2004年福建惠安“3•31”案。因衝動而受到懲罰的主角之一,是在惠安縣惠南工業區某針織廠打工的王龍,年僅17歲。這位從黑龍江湯原縣跑到福建打工的少年,其最大的惡習,說起來也不過就是愛玩“賭博機”,這個習慣是從他的學生時代傳承下來的。也就是說,這個王龍,我們會想當然地認為:他只不過是個貪玩的孩子罷了。是的,直到現在我依然在假設,假如王龍並沒有被針織廠開除,或者假如王龍即使被開除了但也仍然有錢可花,那麼他會不會去殺人?想來想去,我認為他還是會去殺人。他那種孤僻的性格裏隱藏的是對現實的憤怒和報復,尤其是當他因為迷戀“賭博機”而失去工作之後,這個在他人生之中出現的第一個重大打擊令他難以承受,他的第一個打算就是“要活下去”,而且這種活法還要來得最快、最及時,另外還得足以“可持續發展”。
於是乎,17歲的王龍開始壯膽。先是邀約朋友喝酒,當然是最鐵的哥們、老鄉。酒畢之後,已是深夜,他和劉某再次來到以前經常光顧的公話超市店玩“賭博機”,這一夜是 2004年3月31日。我又開始假設了:假如這一次王龍能夠在“賭博機”上贏點錢,那麼他會不會去殺人?想來想去,我認為他還是會去殺人。生存的危機、被開除的厄運、 “賭博機”帶來的瘋狂,這使得他已把現實當中的規則拋棄,並進入虛擬之中的狂飆意氣。當店中終于沒有其餘人時,王龍和劉某一前一後將唯一留下的人–店主莊某– 壓倒在地,一人關小鐵門,一人用手捂住他的嘴巴使其無法呼救,再用一根繩索套在他的頸部,致其窒息死亡。隨後,兩人在受害者身上和店內抽屜搜尋,搶走現金3000多元及其它物品,迅速逃離現場。淩晨3時許,兩人搭車潛回黑龍江湯原縣老家;10餘天之後,被捕。
這是一個搶劫殺人案。“賭博機”在這個案子之中,始終都是一條敘事的線索,拿鮑家街43號樂隊的一句搖滾歌詞來形容它的感覺,那就是“瀕臨瘋狂的徹底孤獨”。賭博,對于王龍這樣的少年而言,雖然只是“玩”那麼膚淺,看似並不那麼專業、老道和大牌,但是它的遊戲規則並不是論輸贏那麼簡單,而是作為擺脫壓抑、逃避現實的利器,從中找到“殺盡一切、毀滅一切”的虛幻勝利感,這也反證了這樣一批少年的心靈是何其浮躁和空洞。當然,也因之而危險。
(二)馬加爵的升級版
馬加爵留給我們的啟示,實在太過廣泛,最扣人心弦的,就是他的“逃”。但他畢竟沒有到達那種反抗國家機器–例如反抗員警–的地步。然而社會形形色色,為了“逃 ”,乾脆與抓捕人員決一死戰的人仍然存在。下麵我舉出的這個案子,是2002年貴州電視大學“3•15”案,賭博仍然是該案的噩夢先兆。如果要做一部非常深刻的大學生電影,別的劇本我看就免了,乾脆就選它。
王文德,23歲,貴州電視大學直屬分校二教部學生。這個人一邊上學,一邊在烏當區一所小學代課,算是勤工儉學的人了。他家在農村,在這個家裏面,他上頭有6個兄弟姐妹,最受父母寵愛的便是他。應該說,3月15日淩晨發生的事情,的確非常偶然,換成有海涵的人,退一步風平浪靜。可是,他卻絕不屈服。3月14日晚上,王文德走進電大學生宿舍304室,看到幾個同學正在“打金花”,王文德參與進去了,而且竟然還贏了。42張撲克牌,每人拿3張,這種賭博我實在是太熟悉了。問題是,大家都是學生,貴州人的性格是有那麼一點“衝”,遇到錢上面的拉扯,麻煩就來了。3月15日淩晨1點,王文德與駱某等人發生爭執,動了手。王文德被人勸解,返回宿舍。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其實也並不是要找兄弟操傢伙來大幹一場,而是做好自衛的準備:將一把匕首放在兜內。
駱某等人又追來了,這個時候他仍然沒有動刀子,而是想到去報警。如果這個報警電話能夠打成功,或許問題還不至於發展到殺人的地步,但問題是他被人搶下電話,並被扯掉了電話線。駱某手裏拿著雙截棍,開始威脅他:“不還錢就把你摔下樓去!”王文德只是一個勁兒地掙脫,最後惱羞成怒,向駱某刺了兩刀,又朝段某頸部猛刺一刀,將駱某和段某當場殺死。當周圍的同學上前奪刀時,王文德又將兩名同學殺傷,然後逃離現場。如此,便發展成為“兩死兩傷案”。學生打牌,不過幾十塊錢的輸贏,但事情惡化至此,王文德也傻了眼,他關心的已經不是自己對錯的問題,而是開始考慮犯罪情節的輕重。他想知道:究竟有沒有被自己殺死?如果沒被殺死,那麼就不用逃了。問題是駱某和段某的確死了。
這個重大打擊,使平日裏拘謹、內向、沉默寡言的王文德只想到一個字:逃。對於這樣一個重大殺人刑事犯來說,生命的意義也僅限於此。強烈的畏懼與罪惡感,延伸出來的是逃生的能力和徹底的反抗。他沿著鐵路往遵義方向跑,又累又渴又餓,於是他吃起了樹葉。甚至在他躲進山洞之時,他還吃起了豌豆、蘑菇,還有灰蘿蔔,並在那裏度過了三個月。這可真是惶惶不可終日啊,但也助長了他對一切危機的警覺。在這三個月的時間裏面,他幾乎都把注意力集中於兩種隨時可能從天而降的人物:一種是仇家,一種是員警。當他看見他父親王啟明出來鎖牛時,他找到了幫手,也就是年近七旬的父母。他讓父親偶爾給自己送飯、加衣,地點則由自己選擇。6月的一天,天上下起冰雹,他在極度饑餓的時候,選擇在夜晚回到了家中。
在意識到隨時都可能被員警抓住的情況下,他開始做一件我們很難想像得出來的事情- -造槍。這可比行為藝術來得更逼真,他讓父親借來電砂輪,找來鋼管、鑷子等,一支在槍柄上刻下“天堂軍火廠監制”字樣的步槍就這樣製造出來了。他甚至準備打一場地道仗或者伏擊仗,在房間裏挖了一個約1米深的地洞,製造了一個炸藥包。這個23歲的小夥子,從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學生,就這樣逆轉成為一個暴力分子。2003年1月 31日,恰好離案發之時有10個月,又恰恰是大年三十,警方突然降臨。一場搏鬥竟真的爆發了:王啟明持菜刀將兩名員警砍傷,其中一名員警受重型輕傷;王文德持匕首將一名員警左胸部殺傷。其後,被捕。
從法律的角度講,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製造槍支罪、窩藏罪、妨害公務罪都占齊了,但是比法律更耐人深思的是什麼呢?是平民的驚人爆炸力–好事者也會稱之為“革命性”,所謂的“殺人的革命”。這個案子絕非沖動的懲罰那麼簡單,而是暴力因數的瘋狂發育,已經侵蝕到最普通的中國人–尤其是農民–的內心深處。
(三)施辣手的江湖老手
這樣的社會畸形兒,可不是一般的老道。一旦選定一個目標,他們的智慧與手段便幾近高超,對迴旋餘地和逃遁之道,有長足的準備和謀劃。他們有深刻的社會體驗,曾經有過讓數以萬計的人艷羨的體面生活,經歷過人生乃至歷史的沉沉浮浮,無論是洞察力,還是交際、算計、特長,以及對這個社會黑暗面的瞭解和玩弄,都能做到普通人無法到達的熟透。就是從作案的手段來看,也是乾凈俐落,而且還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然而在作案之前,很明顯的一些缺陷也能暴露出來,比如愛賭、愛嫖、貪得無厭等,隨他們再如何暴戾狠毒,最終仍然敗於正義之下。當年的張君已經魂飛魄喪,而今的張君們是否已經吃一塹長一志?我看也不盡然。請看2000年四川瀘州“黃加寧案”。
黃加寧這種人,就是放在十年以後,也算得上是個智慧型的人物。1959年出生的他,15 歲下鄉當知青,16歲應徵入伍,後來升遷成為連指導員,並被軍區政治部授予“優秀政治教員”稱號。27歲時,黃加寧轉業到家鄉金融部門,幾年之後升任中國人民銀行瀘州支行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這個長期經歷軍隊生活的人,行監察之政,大權在握,在當地可以說是個上層人物。33歲,此人已是銀行開辦的瀘州市金融實業發展公司的總經理。到39歲時,這個公司已經成了他個人的公司。這個巨大的轉型帶給他的,臺面上自然是道貌岸然,但背地裏卻是形同黑社會式的人物,一不做二不休。這個人的陰謀詭計,表面上確實很難察覺。但是即便如此,他仍然在兩個問題的處理上搞得非常失敗:一個是女人,一個是賭博。其他的嘛,都是由此引伸而來的報復手段,只不過他做得比一般人殘忍和乾脆。
嫖,使他縱欲不止,也使他極度貪婪,且憎恨第三者。此人刻骨銘心的情婦有兩人,而有露水之情的女人則有幾十人。這是個強烈佔有欲的惡習。例如他的一個情婦另耍了男朋友,他就暗制爆炸裝置悄悄安放在這個情婦的住宅門上,將這個情婦和男友炸傷。而賭博,則是徹底地將他從燈紅酒綠、紙醉金迷、揮霍奢侈的富翁顛峰之上,重重地摔下來,最後欠上別人數萬元而還不起,老婆也與他離了婚。這可是人財兩空啊,如同被打入十八層地獄。一股強烈的不甘湧上心頭,於是這個昔日風光之極的人物準備把自以為屬於自己的一切,統統都給奪回來。貧困潦倒、且被人追債的他,先是向前妻借了6.7 萬元,還上賭債之後,餘下的4.2萬元則用於一個密謀已久的計劃–綁架勒索。他可真不簡單,輾轉重慶、成都、隆昌、古藺、榮昌等地,購買假身份證,偷盜車輛牌照,辦理銀行儲蓄卡,租車和租關押人質的房屋……。
對妓女簡直熟透了的他,準備專門找這種貨色做幫手。一個姓冉的發廊小姐,更是被玩了個徹底的轉。此雞聽完黃加寧一番感人肺腑、悲涼入骨的瞎編亂造的敘述之後,答應為其找來黃加寧的“兒子”–實際上是瀘州房地產商袁老闆的兒子袁濤(年僅10歲)。黃加寧將袁濤關進預先租好的房裏,立即給袁老闆打電話,勒索贖金390萬元,且要求在3天之內分別存到三張預設的儲蓄卡上,否則將給其子注射海洛因。2000年10月 14日,黃加寧準備外出查詢袁老闆是否將贖金存入卡上之前,便用準備好的毒藥將10歲的袁濤害死,且迅速收拾好屍體和現場。然後搭車到隆昌,查知卡上沒有贖金存入。這時,他仍然冷靜。遂包出租車遠赴胡市,用當地座機再給袁老闆打電話,謊稱其子無恙,但又再加恐嚇。然後,他又隨車回到隆昌,以假身份證住進金州賓館,嫖宿一雞。
雞飛之後,黃加寧連夜打的,跑到我的家鄉永川住下。一查,仍然沒到款。於是,又轉赴內江取他的存款,不料卡被吃了,他由此斷定:警方已經插手。於是,他急奔成都,前往武昌。這簡直就是電視劇《征服》的現實版,只不過黃加寧的活動範圍遠比“劉華強”來得廣。但在一些細節問題上,他遠不如“劉華強”那般沉著和節制,他的嫖賭生涯從未停止,可以說是以爛為爛,破罐子破摔。回顧他犯下的案子,已經遠不是賭博、嫖妓、綁架、勒索、殺人那麼簡單了,另有:放毒氣–廈門一餐館解雇他,他在離開時悄悄扭開煤氣罐閥門想引起火災;投毒藥–汕頭一酒樓拒絕他的求職,他尋機在酒樓經理的水杯中投放鼠藥;搶劫–嫖宿妓女張某後,即對張某進行搶劫;傷害–黃加寧將張某和張某的男友殺傷……。
然而2001年6月16日,黃加寧畢竟還是在廣東茂名市境內被警方抓獲。這8個多月的逃亡生涯,竟濃縮了如此多的犯罪手段和犯罪事實,而且竟能茍延殘喘如此之久,細細想來,也唯有黃加寧這種黑白道雙通的人,才能辦得到。類似於他這樣的人,對國家、對政府、對社會、對政治、對經濟、對法律、對尋常人的瞭解和擺布,遠不是那些只顧事後亡命逃竄的罪犯所能具備的,而這恰恰也是我內心深處感到極度驚愕的來源。黃加寧的畸形發展,是對當今社會中流砥柱的極端化收縮。在他們當年一步一步地將社會資源據為己有的同時,那種以瘋狂掠奪和侵佔為能事、且不擇手段的力量總會延續至最終。哪怕到了生命的盡頭,只要有一根稻草可抓,那也想再戰江湖,奪回利權。賭博與殺人,在黃加寧的身上已經找不到罪惡感,而是作為想永遠占據社會主流地位的手段,哪怕它們乃是惡貫滿盈的恐怖手段,但在他們看來,也有“大賭一把”的必要。
後記
我想到的最後一段話,是韓非專門用來形容國家危亡、社會興衰的人心之兆的–桓公問管仲:“富有涯乎?”答曰:“水之以涯,其無水者也;富之以涯,其富已足者也。人不能自止於足,而亡其富之涯乎?”其意之深,就請諸位自己領悟,我就不在此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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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楊銀波,原籍中國重慶,系中國大陸作家、社會活動者,國際筆會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第一屆會員,主辦《百年鬥志週刊》。
──轉載自《議報》第1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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