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京:「和諧社會」從哪里來?
【大紀元3月1日訊】2005.02.28
最近大陸政治生活的一個重大事件,就是胡錦濤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從提出“提高共產黨的執政能力”,到提出“科學的發展觀”,然後是“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到現在的“和諧社會”,胡錦濤對自己的治國理念終於開始找到一點感覺。
好的治國理念與不好的治國理念有一個根本的區別,那就是前者能夠贏得廣泛的支持,而後者則不能。“提高共產黨的執政能力”雖然實際上承認了共產黨執政能力不足,但同時也包含著這樣一層意思:不管有沒有執政能力,反正我要執政到底,而不管將來是否會洪水滔天。而在“科學的發展觀”中,胡錦濤雖然放進了不少積極的內容,但是,正如大家都知道的,在共產黨的話語系統中,“科學”這個詞早已被濫用到不可救藥的地步。因為每當共產黨提出一個主張,都要用“科學”為自己辯護。而誰要是反對它的主張,誰就是反對科學。至於胡錦濤提出“保持共產黨先進性”,則更是一個不高明的口號。這個口號是如此地脫離實際,不合時宜,讓人明顯地感到他與現實的脫節。
“構建和諧社會”之所以比前幾個口號要高明,是因為這個口號為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解決大陸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提供了空間,至少是想像的空間。大家都知道,“和諧”並不是共產黨喜歡用的字眼,因為共產黨自我賦予的使命是階級鬥爭。胡錦濤提出“構建和諧社會”,一種解讀就是,他至少願意考慮把共產黨的權力置於社會和諧這個大目標的約束之下。當然,人們也可以有另外一種解讀,那就是“誰不接受共產黨的領導,誰就是反對社會和諧”。這正是胡錦濤採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不用“構建公民社會”這個口號的奧妙之處。
儘管如此,我並不認為胡錦濤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有意要和公民社會崛起的時代大潮流相對抗,因為胡錦濤把人類一些基本的普世價值也裝入了他定義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胡錦濤說:“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我相信,胡錦濤對自己關於和諧社會的定義,是真誠的,而不是玩弄詞藻。
不過,值得指出的是,在胡錦濤的和諧社會中偏偏沒有了“自由”這一價值。自由不僅是西方文明,也是馬克思本人最推崇的價值。因此,這個“疏漏”絕不會是無意的。我承認,在眼下的大陸中國,站在東方文明的立場上用強調社會和諧來應對西方文明強調的個人自由,未必一定是消極的,尤其是當許多人從來不曾有機會體驗真正的法治和民主,因而從來沒有機會體驗真正的個人自由的時候,他們對個人自由容易發生各種誤解。但是,如果胡錦濤在內心中真把個人自由與社會和諧對立起來,那他構建和諧社會的努力就絕不會成功。
不錯,今天大陸中國的個人自由已經大大增加,在一些方面甚至可以說是太“自由”了。最近大陸中央電視臺的節目披露,非法傳銷已經發展到了可怕的地步。僅在廣州市番禺區,深夜同時進行所謂傳銷培訓的場所就有八百處以上,人數上萬。而這些所謂的培訓就是教唆青年如何從家人和親友中騙錢。被洗腦的農村青年,竟然搞假綁架,去坑騙自己貧窮的父母,而當地公安部門卻聽任不管,理由是缺乏法律依據。
一個和諧的社會首先是由大量和諧的家庭、和諧的社區以及和諧的地區組成的。大陸現在的荒唐就在於,言論、信仰和結社的自由受到壓制,個人的土地產權不完整,村民自治的權利不完整,地方自治更談不上。人們沒有足夠的自由來治理好自己的家園,自己的社區和所在的地區,卻可以到處坑蒙拐騙。這樣一種權利組合,絕不可能構建一個和諧社會,更不可能構建一個公民社會,而只能生成一個破壞性極大的“流民”社會。
畫餅豈可充饑,空話不能治國。胡錦濤如果真想構建一個和諧的社會,就應該給地方廣泛的創制權,讓老百姓有機會從自己的家庭、社區和地方做起,建設自己和諧的生活。
--轉載自《自由亞洲電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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