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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
【大紀元3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一日電)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表示,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制訂時,原本名稱是要用賠償,但因為當年立法院沒有共識,民進黨是在野黨,也是少數,現在社會已慢慢成熟,對受難者及家屬來說,其實性質是賠償,應該改,沒關係。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樹山(雲林縣)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表示,二二八處理及補償條例應該改為二二八處理及賠償條例,並延長求償年限。
謝長廷表示,當年二二八條例提出時,他也是提案人之一,當時原來要用「賠償」的,但立法院沒有共識,他們在野黨也是少數。有人因此批評民主轉型後,並沒有兼顧到轉型正義,有轉型正義的問題。
他說,現在社會慢慢成熟,大家慢慢瞭解對受難者及家屬其實性質是賠償,應該改,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