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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議定書衝擊台灣生態平衝

【大紀元3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一日電﹞針對「京都議定書」生效後對台灣造成能源配比、產業結構,進而影響經濟發展甚至損及國際競爭力等衝擊,台大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蔣本基今天建議,政府除應調整能源政策外,政府與企業也應更重視生態平衡理念,並加強推動永續環保產業技術。

蔣本基以「因應溫室管制之永續發展政策」為題應邀在國立高雄大學演講時,作上述表示。

1980年代,科學界提出溫室氣體可能造成全球性暖化及氣候變化的可能性,使得環保議題逐漸受到重視,聯合國進而在1992正式通過聯合國氣候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ClimateChange, UNFCCC)。1997年通過「京都議定書」(KyotoProtocol),針對二氧化碳等六種溫室效應氣體設定具體減量方案及時程表,承諾在2008到2012年間,將控制其溫室效應氣體總排放量,較其1990年的排放水準平均下降百分之五點二。

蔣本基指出,燃燒使用煤、石油、天然氣等仍是目前全球最主要的能源供給來源,產生主要溫室氣體為二氧化碳,也造成實際減量上的困難。「京都議定書」生效實施後,嚴格限制二氧化碳排放,將直接衝擊各國能源配比與產業結構,影響各國經濟發展,甚至損及國際競爭力。

他認為,京都會議後國際態勢發展趨勢將由過去的東西「意識型態對抗」,逐漸轉變成「南北對立」也就是「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的競爭,甚至可稱為富有國家與貧窮國家的戰爭。

他又說,雖然台灣並非UNFCCC締約國,但是目前二氧化碳排放量佔全球排放總量百分之一,全球排名第二十二位,鑒於過去相關環保國際公約經驗,台灣即使並未簽署公約,但是相關義務仍須履行,以避免遭受到貿易制裁的風險。

蔣本基強調,「京都議定書」生效後,對台灣將產生高減量成本、境內外的減量機制欠缺、產業結構的調整成本高、能源替代彈性偏低、再生能源成本高,且企業為使產品符合標準規範所需調適成本高,至少在短期內不利於貿易條件及國際競爭。此外「非核家園」願景下,因應京都議定書的能源選擇有限,主要是再生能源與天然氣,目前天然氣成本高,安全存量設施不足,系統調度風險高。

為永續產業發展維持國際競爭力,蔣本基提出五項建議,一、政府應結合企業、公會及非政府組織的能力、資源持續拓展國際管道。二、國內因應有效整合環境、能源、產業及貿易政策。三、調整製造業結構,朝向高產值方向發展。四、輔導工廠減少排放二氧化碳、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五、發展生態化工業園區(環保科技園區)。

溫室氣體對生態環境衝擊重大,包括冰山融化導致海平面上升、溫度上升導致生態失衡等影響。海平面上升將對台灣沿海低窪地區不利,包括風暴潮加劇、洪水威脅加大、河川排污困難、港口功能減弱、鹽水入侵、土壤鹽澤化。隨著溫度的快速上升,使許多生物無法適應、影響整個生態環境。氣候變化也會間接影響到生物族群間的互動關係,造成原生物種可能會面臨被淘汰的命運。

蔣本基認為,若要滿足當代的需求又不損及後代生存福祉,就要善用生態體系下的自然資源,又不降低其環境資本存量,因此政府及企業必須時時刻刻檢視發展策略及行動,是否符合環境保護原則,以生態平衡的理念,整合眼前的發展和長遠的目標,以增進後代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