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土地增值稅
【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四日電)財政部今天公布立法院日前通過的土地增值稅修正案;長期持有減免的計算方式。計算下來,持有 20 年以上的土地,累進稅率由 20 %、30 %、40 %調整為 20 %、28 %、36 %;持有 30 年以上土地,減徵後稅率為 20 %、27 %、34 %,40 年以上土地為 20 %、26 %、32 %。
立法院通過的土增稅永久降低方案,將稅率由原先的 60 %、50 %、40 %,調降為 40 %、30 %、 20%。另增訂立委殷乃平提出對長期持有土地年限超過20 年以上,土地增值稅超過最低稅率部分,減徵 20%,超過 30 年以上減徵 30 %,超過 40 年以上減徵40 %規定。
財政部指出,這項立法原意主要是針對超過第一級稅率以上差額部分的稅率計算減徵。也就是說,如果持有期間超過 20 年以上的土地,第一級最低稅率維持20 %不變;第二級原稅率為 30 %,減徵後變成 28%,第三級稅率本來為 40 %,減徵後則為 36 %,也就是從 20 %、30 %、40 %,調整為 20 %、28 %、36 %。
同理,持有30年以上土地,減徵後稅率則為20%、27%、34%,40年以上土地為20%、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