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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梯車救火 高不可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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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瑞德╱特稿

全世界的超高大樓火警都必須仰賴自救,因為再高的雲梯車,面對二十層以上的超高大樓,幾乎也只能「盡人事而聽天命」;超高大樓的住戶或是上班族想要自保,最重要的便是仰賴靈敏的自動感應灑水系統,平常落實消防避災演練,和完善的防火區間規劃。

超高大樓想避免重大火警發生,首先便是必須擁有靈敏的防煙偵測器,只要感應到不尋常的煙霧,便會啟動自動灑水系統,在火勢初起尚未形成無法收拾局面前,即迅速撲滅火勢。

台灣地區延燒時間最久、燒毀樓層和面積最大、造成損失最嚴重的汐止東科大火,便是台灣超高大樓火警最慘痛的教訓,部分消防安檢通過後的防火設施,在檢查通過後遭到拆除,防火區劃遭到破壞,加上煙囪效應,和自動灑水系統未發揮滅火功效,終於使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依消防法規定,超高大樓除必須使用防火建材裝潢外,每五百平方公尺必須規劃防火區劃空間,台灣部分超高大樓更設有轉換層,這些全部淨空的轉換層,可防止火勢往上或向下延燒,更可充當臨時避難區。

在國內超高大樓火警事件中,因為嚴格規劃防火區隔,而在火警發生後發揮最大功效的,首推多年前的台北市明曜百貨公司火警,當時因為緊急關閉各樓層的防火門,完成火場區隔,成功阻絕火勢向上、下延燒,終於使火場侷限,最後由悶燒而撲滅。

有人質疑消防單位應購買更高的雲梯車,事實上,以超高大樓總數、高度和密度遠較台灣為高的日本為例,消防預算為我國廿倍以上的東京都消防廳為例,就沒有一部雲梯車的高度超過十五層樓。

當我國發生汐止東科大火時,就算台北縣消防局擁有號稱可以升達七十二公尺高的「火鳳凰」雲梯車,為了安全起見,也只能在安全範圍內升空後,由消防人員持噴水瞄子滅火。

雲梯車的設計目的,是為了在十層樓以下的大樓或公寓,適時搶救出受困民眾,及緊急升空建立制空的水線,面對越來越多數十層樓,甚至在「一○一」等上百層摩天大樓陸續出現後,雲梯車根本無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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