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環保團體促港府傚法台灣強制垃圾分類
【大紀元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二十六日電〉香港政府已開始注意固體廢棄物的處理,環保團體長春社促請港府致力減廢,應參考台灣今年初實施的「垃圾強制分類」,提供經濟誘因及罰則,以解決垃圾問題。
香港約六百九十萬人,據統計,每天使用超過二千萬個塑膠袋,此間環保人士與團體對此已有所警惕。
長春社一月到台灣考察垃圾回收系統,指台灣已於十個地方實行垃圾強制分類計劃,市民必須把可再造的廢物分類回收,無法回收的垃圾,則要放入印有標記的自購專用垃圾袋才能丟棄,違者會被判罰款,若使用偽造垃圾袋,更會被罰款及判監,當局特別使用印鈔票的技術印製垃圾袋標記,防止偽冒。
長春社總幹事張麗萍認為,要有效推行垃圾回收,提供經濟誘因和強制計劃是不二法門,效法台灣進行跨部門合作,結合環保、教育、地區等力量推行。
張麗萍認為,港府諮詢固體廢物處理過程必須讓市民認識垃圾問題的嚴重和急切性,以及各種方案的利弊。同時應提供足夠的選擇方案,但絕不能把垃圾運到香港以外地方解決,把問題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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