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4日訊】(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文正採訪報導) 因參與悼念趙紫陽的活動,胡耀邦前秘書林牧於一月十七日被中國西安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五天。近日,林牧先生準備就此事向法院提出對西安公安局的起訴,並組成了包括國內著名律師張思之、高智晟在內的律師團。為此,記者就案件進展情況,以及起訴本身的現實意義等幾個問題專門採訪了律師團中的高智晟,劉軍國(音譯)兩位律師。
據身在美國的劉軍國律師透漏,現在訴狀基本上都準備好了。依照中國法律,西安公安局違反憲法。他說:「西安公安局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2章第33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第37條: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劉律師說:「這是憲法規定中國人民享有的基本權利。」
從單純的法律角度看,劉律師認為這個案子勝訴的可能性至少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但是考慮到中國社會的現實,他認為法院是否會受理這個案子都是個問題,更談不上勝訴了。而身在中國大陸的高智晟律師更明確的表達了相同的觀點—-
高智晟律師:「目前中國這種體制下,這類訴訟的結果肯定是明朗的,那麼重要的是過程怎麼做。過程當中,包括向有關當局提供的各種訴訟文書都應當完全符合它的要求,因為可以預料到,這些案件進展本身非常困難。」
記者:「困難主要在什麼地方?」
高智晟律師:「(笑)你瞭解中國的這個腐敗司法體制?」
記者:「我瞭解,那我就清楚了。」
高智晟律師:「當涉及到一些所謂的政治敏感問題的時候,司法是不存在的,符合現代普遍意識認識下的司法是不存在的。」
記者:「那麼也就是說,在這種敏感問題上,是權大於法的,可以這麼說嗎?」
高智晟律師:「毫無疑問!毫無疑問!我曾經在一些公開文章中也提到,在一個權力正當行使的社會,是不應該有所謂敏感問題,但是中國凡是見不得人的事,都是敏感問題,都是國家機密。」
高律師還認為—-
高智晟律師:「這(法庭可能不接受林牧的起訴)應該是中國非常普遍的現象,所有涉及到這一類型的,像他們這種身份的這種案件,不會有一個理想的司法結果。那麼人們鬥爭的意義也就是在於這個過程。」
對於這樣一個幾乎無法進入正常司法程序的訴訟的意義,劉律師覺得,這是給中國公民一個教育。他說:「如果越來越多的中國人站出來,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保障之下,能夠出來爭取自己的權利的話,出來的人越多,中國政府也許會收斂它的這種非法綁架拘留,肆無忌憚的剝奪中國人民權利的做法。 」
對於海外的各種社會力量如何推動這一訴訟,劉律師結合自身談到,他自己身為海外的律師,主要負擔了法律文件的起草等工作,為國內的律師節省一些時間。他還談到,其所為也是要在道義上支持國內的律師,讓他們可以勇於站出來,為象林牧這樣的,憲法賦予的基本權益都被剝奪的人打官司。而高律師對此問題回答的很含蓄,他說:「是否能有幫助,我無法評估。中國的司法它不自覺地發揮作用,即使偶然的發揮作用,也需要外界技術刺激它,包括海外媒體的關注。」
(據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天下縱橫》節目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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