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貸”在中國基層金融體系依然是大黑洞
【大紀元2月24日訊】亞洲時報在線報道,香港-在八十年代開始,中國不少地方官員都愛向銀行體系發“白條子”,在“一把手說的算”的體制下,就這樣形成了不少“官貸”,其中自然涉及不少腐敗案件。到今時今日,中國中央政府逐步收緊了銀行體系的管理,但在基層的金融體系,“官貸”依舊是一個突出的問題。
《中國青年報》2月22 日報道,一份海南省銀監局遞交給海南省紀委的《清收黨政機關人員拖欠農信社貸款匯總表》顯示,海南省共有3144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本息共計8746萬元(人民幣,下同),占農信社不良貸款總額的3.97%。其中海口農村信用聯社已清收的貸款占應清收的比例不到30%,定安農村信用聯社的這一比例為6.2%,海南全省的比例則是22.84%。
其實,有關村官利用權力向基層金融單位強行貸款的問題,在中國農村現時仍然比比皆是。2003年5月13 日《檢察日報》就曾報道,廈門市同安區洪塘鎮下溪頭村村黨支部書記蘇福欽利用職權,以村集體的銀行存摺作為質押,向銀行貸款38萬元用於個人經營活動及房屋裝修,但由於貸款未能及時歸還,致使48.3萬元的3張村集體銀行存款單被銀行凍結。
繼蘇福欽一案之後,廈門市還有其他類似案件。原洪塘鎮三忠村計生委主任的陳延碰因為要做龍眼生意缺乏資金,把村民的10萬元土地徵用補償款用於質押貸款。稍後,陳延碰又拿著土地徵用補償款的存單,以質押形式獲得貸款,用於個人做生意和日常開支。
在很多情況下,這類基層官貸都涉及多個“村官”聯手作案。其中,廈門杏林鎮新垵村黨支部書記邱仙助、原村委會主任陳永紅共同腐敗案,就是其中一個典型。 他們合夥在廈門註冊成立一家水產養殖場和一家養殖有限公司,總投資大概400萬元。由於個人資金匱乏,兩人共同策劃,一次又一次把手伸向公款,用公家的錢來養活自家的養殖場。
報道指出,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化進程的加快和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村財政的“腰包”越來越鼓,相應地“村官”們手中的權力也越來越大。但是,長期以來村幹部的權力缺乏約束,一些長期做領導的村幹部更成為一方“土皇帝”,獨霸一方。
全中國並非只有海南,福建才存在“官貸”問題,從見諸報端的腐敗個案當中,官商權錢交易中夾雜著不少“官貸”的身影。其中,原成都市龍泉驛區同安鎮黨委書記朱福忠不僅把鎮財政所當成自己開的“私人銀行”,還把在區內謀求發展的企業當成了他的“無限額提款機”,涉嫌侵吞的公款和索賄款竟高達1725萬元,並用於個人炒股。
另外,去年被判處死刑的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就是一個“強拉硬貸”,靠政績工程發跡的一個典型。1994年至1998年任阜陽市委書記時,王懷忠就大肆賣官、受賄索賄,利用職權幫人拉貸款等手段大搞政績工程,爬到了安徽省副省長的位置。但最終在01年4月被“雙規”,於04年2月因受賄五百多萬元被處以死刑。
亞洲時報在線04年1月4日曾報道,就是在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的領導下,阜陽市上下官員一起大搞錢權交易,跑官送禮,貪贓枉法;並大搞形象工程,欺騙上級。02年,因為阜陽與亳州沒有分家時,阜陽市大吹特吹渦陽、利辛、蒙城為“黃牛金三角”,自詡蒙城為“全國第一養牛大縣”。為迎接全省養牛現場會在蒙城召開,在市領導的授意下,縣裏讓參觀沿線的家家戶戶都建統一規格、統一要求的高質量牛棚。上面要求建不起牛棚的農民由信用社統一貸款。
另外,《人民日報》03年12月12 日有文章指,王懷忠兩大犯罪事實都與利用職權,幫他人拉貸款有關。文中的一份檢察機關提供的資料顯示:96年下半年至99年2月,王懷忠應阜陽白金漢宮大酒店董事長劉士強請求,利用擔任阜陽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該公司在工程擴建、拆遷及解決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錢財20萬元;98年8月至99年8月,王懷忠又應阜陽東方賓館負責人周偉的請求,通過簽批文件、向有關部門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為周偉個人買斷阜陽東方賓館和協調貸款謀取利益,先後4次非法收受50萬元。
其中“官貸”觸角甚至伸向了國有銀行。2003年12月1 1日中國新聞網有文章指,“在一個官、商勾結盜取廉價土地資源的地方,夾在官、商之間的國有銀行往往扮演著不光彩的角色,在長官意志和尋租欲望的驅使下違反金融規則發放貸款。有知情人士透露,阜陽市建設銀行與人民銀行行長因此雙雙‘出局’。”
應該指出,地方官員利“官貸”發展地方經濟的情況,並非基層幹部所獨有。其中,以政治局委員張德江為一把手的廣東的投資力度,似乎就有這樣的趨勢。新華社12月26日報道,為確保航道建設有穩定的資金來源,廣東省政府決定,2004年至2010年省交通規費安排用於航道建設的資金由原來每年5000萬元增加到2.5億元。另外,珠三角航道、東西兩翼航道和山區航道建設專案分別由地方政府負責落實35%、15%和5%的配套資金;交通部將給予總額10億元的補助資金;剩餘資金缺口由廣東省和珠江三角洲有關市向世界銀行貸款解決。
就“官貸”難還的現象,2月22日,中國新聞網有文章援引中國人民大學毛壽龍教授的建議指出,中國急需建立官員徵信制度 不應重用賴賬官員。他認為,要解決官貸難還的問題,最直接辦法就是:通過人事上的高壓政策讓借貸人“吐出”貸款,比如,出台限期不還不提拔、不重用,或撤職查辦等規定。因此,公務員的個人財務檔案要公開,這樣選民不會選舉一個背有500萬元債務的候選人做鄉長、縣長。
毛壽龍還建議,在信用社建設方面,要重視政策性的調整。如何在制度上切斷行政干預,使資金使用不受政府權力的干涉,理清信用社和政府的關係是個需要研究的問題。從銀行的角度來說就是要發揮銀監會的作用,面向市場,做好銀行監測。
前不久,2月2日中國《第一財經日報》披露,在1月31日召開的“全國建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會議第二次會議上,中國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嚴厲批評了建設系統中的種種“病症”。他特別斥責,一些地方脫離實際,超越經濟承受能力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全國竟有183個城市都要打造成成為國際都市。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拖欠的1780億元工程款中,各地政府投資的建設專案所拖欠的工程款就高達700億元。其中又有多少政績工程是通過“官貸”啟動的就不得而知了。
焱樺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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