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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一樁歷經數十年的房產糾紛

【大紀元2月19日訊】本人侯俊嶺、男、74歲、漢族、開封市蔬菜公司退休職工、家住開封市公園路東街10號院一號樓2單元8號,以下是一樁歷經數十年的房產糾紛:

1、我在1995年8月26號,開封市國土資源局接受了我的訴訟請求,我又在1996年5月托人找到國土資源局管理科科長李合新,此人是管理檔案老手,非常精通房地產檔案(開封市房地產檔案100多年的老檔案)我只說繁塔寺東街16號侯俊嶺的宅基地和房屋,第二天他就抄出來給我啦,寫的是侯俊嶺在南關區繁塔寺東街16號老40號有瓦房3間、土地2.79畝、地號425號,1936年4月發文書號2298號,1950年8月發文書號1964號,西臨馬文梭,東北南臨路,又在1996年6月查一次,1997年又查一次,2000年十一月南關檢察院查一次,都和李合新科長查的一模一樣。

2、我向國土資源局提出訴訟已經長達十年啦,久拖不決,在2004年8月4號給我侯俊嶺的紅頭文件上說:你提的房地產、土地號、房屋文書號根本沒有此事,說我是編造的,這不是明目張膽的違反憲法38、39條嗎?市房管局的李玉勤開口說我侯俊嶺是莽的、詐的,變相罵人違反憲法38條、紅頭文件、土地號、文書號根本沒有此事,這是瀆職罪,侵犯人權。

3、開封市國土資源局違反憲法第41條,事實如下:我從1995年8月26號向國土資源局提出訴訟,始終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後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要求開封市國土資源局對我侯俊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權利。

4、市國土資源局在2004年10月19日第三次召開關於侯俊嶺的座談會,會上宣佈侯俊嶺1950年8月所發檔案找到啦,13段地號425、土地2.79畝、瓦房3間,原來罵我是莽的、詐的,到底誰是莽的?誰是詐的?這不是大張旗鼓的侵佔我侯俊嶺的個人財產嗎?

以上都是事實,因為我解放以前是農民,寫的不詳細,不清楚請大家打電話給我!希望在網路上可以找到青天!

侯俊嶺

2005年2月18號

聯繫地址:開封市公園路東街10號院一號樓2單元8號

聯繫電話:0378-292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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