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石佛寺水庫千人動遷案 官員從中漁利
【大紀元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王玲玲採訪報導)遼寧省瀋陽市新城子區石佛寺水庫一期主體工程從2003年5月正式開工以來,造成了兩千多人失地三萬多畝,相對於土地每畝幾十萬元的高昂市場價格,發到一般農民手中的費用卻僅僅從200元到900元等。遼寧瀋陽市新城區黃家鄉大張家村農民吳文達,是養殖專業戶,於2002年12月與村委會簽下養魚池承包合同續約,承包『訪南』水面20畝,合同有效期為五年。2003年因受石佛寺水庫樞紐一期工程而被迫移民動遷,20畝魚池原應得到20萬元的補償,最後只得到4萬6千元。
記:你什麼時候開始和村裡簽合同養魚的?
吳:我從1983年開始的,那時生產隊已經分土地了。但在我家門前,有一塊低凹荒蕪的地,長年積水,沒辦法種糧食。當時村裡說:誰願意來投資開發,誰受益。結果沒有人願意。誰都不敢在這個什麼都不能幹的荒地上投資。我第一個投資下去,自己開發,並與村裡簽定了合法合同,當時並有基層政府、政協辦經丈量核查為20畝地,按20畝收稅,每畝50元。2002年12月又簽定續約合同。
記:你是怎麼把荒地變成養魚池的呢?
吳:從1983年簽定合同後,我請推土機推土,整整推了兩年,才開始扣出一個養魚池。又繼續請人、機器來推,共推了6年,每年推2回,一年推兩井,每次用去2萬元。推完後魚池就建成了。
記:根據移民政策,每畝應補償你多少錢?
吳:移民政策規定每畝井養補償1萬元,核查後也給我報了20畝井養地,應補償20萬元。到錢下來時,就反了,我的井養畝數沒有了,井養變成了土養。當地政府就亂來了。不是魚池的當時不敢向上報,錢下來了就私自給不是養魚池的,那些假魚池是挖一個破爛土垠的當魚池報。我的20畝其中有5畝按6千多元/每畝,有6畝按2千多元/每畝。兩種加起來才11畝4萬6千多元,按土養補償算的,但還有9畝沒有了。剩下的15萬元沒有補給我。
記:動遷補償是哪個單位發函補償的?
吳:是遼寧省生展計劃委員、省國土資源廳、遼寧省水利廳核發的遼計發123號文件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遼政發42號文件都有規定, 井養是每畝1萬元補償。
記:你有去反應情況嗎?他們有說什麼?
吳:我從新城區政協辦、新城政府信訪辦、區長都找了。還有市裡、省、一直到中央也找了。都說不管,要找下面,找當地政府,下面不解決,互相推諉,造成得不到解決。我又找了村委,村委說:沒辦法,上面就是按20畝批的。我又拿合同去找區政府區長,他說:沒辦法。我說:你們沒辦法,我還得往上去唄。他說:你去吧,往上也行,往上去起訴吧。實際從他的態度互相推諉就是不想管,不想解決,我起訴也沒人管,我孤苦伶仃也打不贏他們拐子。
記:為什麼從上到下都說不能解決呢?
吳:這屬於基層領導書記的事,他沒有按照上面規定來辦,基層違法亂紀。跟他們關係好的就多補償,關係不好的就少補償,基層說了算。錢到他們手上就採取矇蔽過關,不讓民眾知道真正下來多少錢,原始的帳底不拿出來看。我們找不到根底、證據,再加上從下到上像聯網似的等著移民款,一層層向上送禮,使得我們到哪個部門去找都得不到解決,不管。
記:你的要求是什麼呢?
吳:這個補償是專款專用,這是群眾利益受到損害,我需公平解決要求把錢補到位、補齊。
記:你的下一步做何打算?
吳:我要一直堅時打到最後,一定要把錢打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