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選擇 愛跳槽或年資滿30年可選新制
【大紀元2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一日電)勞工退休金新制將在七月上路,新、舊制度間究竟該如何選擇?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建議,如果有跳槽打算,或工作年資滿三十年的勞工,建議選擇新制。若看準公司前途,計畫終身奉獻,則可選擇舊制。
根據勞委會規劃,事業單位將在三、四月開始徵詢勞工選擇新、舊制意願;勞工不妨利用新年假期,好好思考該如何選擇一個最有利於自己的勞退制度。
勞委會網站上也提供「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試算表」,勞工只要輸入薪資、工作年資等相關資料,就可算出舊制可領取的退休金額,與新制每月可領月退休金、累積本金與收益。
勞委會表示,勞工如果認為有把握年滿五十五歲時能在同一公司繼續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能在同一公司繼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選擇舊制較有利。否則新制將會是較有保障的選擇。
勞退舊制最大的問題在於,勞工必須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滿十五年,同時滿五十五歲以上才能領到退休金。
新的勞工退休金制度採「個人專戶」,年資隨勞工轉換工作時帶著走,無論到哪一個事業單位,雇主每個月都必須依照勞工工資,提撥百分之六的退休金,勞工也可以在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範圍內,自行提撥,自願提繳部分列為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免稅扣除額。
勞委會指出,由於原本的勞工退休制度年滿三十歲,達四十五個基數,超過的年資仍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如果勞退新制通過後,不但可以將過去年資結算,增加的年資一樣有效。
因此勞退金新制不僅可保障勞工領得到退休金,對一些國營事業或大型事業的勞工,更為有利。
另外,由於新制有強制儲蓄的性質,如果勞工在請領前死亡,專戶累積的本金與收益可由遺屬一次領取。相較於舊制,勞工一旦在符合請領退休條件前死亡,就無法領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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