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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九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特定產品免關稅之低度開發國家認定準則及低度開發國家清單」,給阿富汗等五十個低度開發國家一百四十一項產品進口免關稅待遇。
這是為了兌現台灣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杜哈部長會議中的宣示,加入WTO後給低度開發國家部分產品免關稅優惠待遇。
行政院在提案說明指出,目前WTO對低度開發國家認定標準,是以聯合國認定為依據,即每人平均國內生產毛額(GDP)的三年平均值低於七百五十美元、人力資源貧乏及經濟發展脆弱等。
五十個低度開發國家為阿富汗、安哥拉、孟加拉、貝南、不丹、布吉納法索、浦隆地、柬埔寨、維德角島、中非、查德、葛摩、剛果、吉布地、赤道幾內亞、厄利垂亞、衣索比亞、甘比亞、幾內亞、幾內亞比索、海地、吉里巴斯、寮國、賴索托、賴比瑞亞。
馬達加斯加、馬拉威、馬爾地夫、馬利、茅利塔尼亞、莫三比克、緬甸、尼泊爾、尼日、盧安達、薩摩亞群島、聖多美及普林西比、塞內加爾、獅子山、索羅門群島、索馬利亞、蘇丹、東帝汶、多哥、吐瓦魯、烏干達、坦尚尼亞、萬那杜、葉門及尚比亞。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立法院院會下午二讀通過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