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收回扣滿清潔分公屋
【大紀元12月9日訊】(大紀元訊)因違反「屋舍清潔扣分制」而被房屋署勒令遷出慈雲山慈正村的公屋居民林鴻,過了遷出限期仍未交出公屋單位,房屋署昨日早上派員到慈正村正康樓收回單位。房署表示,已為林鴻預備臨時收容中心房屋,但對方未有要求協助。
房署昨早10時半派員到場收回單位,但當事人不在家,房署職員強行開門,又派出數名身穿保護衣的清潔工人清理單位內的雜物。據悉雜物堆積至天花板,並傳出異味。職員稍後會進行滅蟲工作。
據房署資料,該住戶在2003年8月至今年2月間,先後因在屋範圍內的公眾地方吐痰(扣7分)、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扣5分),以及在單位內積存大量垃圾或廢物,產生難聞氣味,造成滋擾(扣5分)而累積被扣17分。他是第4宗依「扣分制」被扣超過16分或以上而被終止租約的的個案。
首兩宗個案在上訴聆訊後獲得寬免,倘住戶及其家人於限期內再沒有觸犯「扣分制」的違例事項,其遷出通知書將告無效。第3宗個案的住戶則已交回單位。
截至今年11月底,被扣分個案共有3,053宗,因重覆再犯而被扣累積至10至15分的有65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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