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施曉光/台北報導〕遭到撤照處分的民進黨立委林進興昨日表示,這個結果是政治操作,將提出覆審;他強調,他的醫德一百分,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對此,國民黨團反駁林進興的說辭,指控他還涉及詐領健保費,要求他應退出立院衛環委員會。黨團副書記長潘維剛說,林有義務查證卻未查證,比公佈病歷還可惡,另在選前召開記者會的舉動,明顯違反選罷法。
林進興在具律師身分的立委高志鵬、徐國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林表示,他的行為與醫療業務無關,他質疑,「胡志強有掛號嗎?我有收他錢嗎?」林進興認為台中市政府有必要這麼快速處理此案嗎?質疑其中有政治操作,將提出覆審。他也強調胡志強的健康狀況是可受公評之事,大家不應模糊焦點,未來也將推動修法。
林進興也強調,他的醫德是一百分,一分都不能減,高雄市的人都了解,他平時如何幫助貧困者免費就醫。
高志鵬指出,中市府這項決議就是秋後算帳,此案應由高市府處理,中市府不應越俎代庖;此外,就算要懲處,也應依醫師法第廿三條之規定處以罰鍰,而不是以「違背醫學倫理」懲處停業一年,此舉實有爭議。
徐國勇也說,他雖不認同林的行為,但北市邱小妹事件的兩位醫師僅受兩次警告的懲處,對照林進興所受的懲處,顯然違反比例原則,他對此向中市府提出譴責。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對於立委林進興質疑台中市醫懲會懲處之合理性,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表示,一切尊重醫懲會決議,如果當事人有疑義,可循正式管道向衛生署提申覆,衛署不會主動介入。
對於林進興指醫懲會錯誤引用醫師法二十五條「執行業務違反醫學倫理」,因為他當時是在執行立委業務、而非醫師業務,薛瑞元表示,「執行業務」廣義來說,也可指「以醫師身分,做一些只有醫師才能做的事情」。
薛瑞元表示,此案之違規行為發生在台中市,台中市衛生局有調查權,但林進興的執業地點在高雄市,撤照處分權在高雄市衛生局,只要高市願意執行此一決議,就可順利結案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立委林進興等十二名醫師公布、評論「胡志強病歷」,外界質疑該十二名醫師並非胡志強的主治醫師,其病歷並非業務上知悉、持有的資料,應無執行業務的問題。
法界人士指出,部分醫師強調胡志強的病歷並非他們公布,若以狹義的執行業務層面來看,這些醫師均非胡志強的主治醫師,確實不符合「業務上持有或知悉」的範疇。
如果醫師僅就客觀的病歷資料(須匿名 )進行專業評論,確實不應處分,不過林進興等醫師當天情況則不一樣,其針對「胡志強病歷」,即有針對性、私密性,醫師的專業評論此時並不適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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