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一杵:中國面臨「四農」問題的威脅
【大紀元12月6日訊】「太石村」事件向世人發出一個極具危險的信號:中國不僅受「三農」問題的威脅,現在又面臨「四農」問題的挑戰。
「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是江澤民時代的產物,過去的重稅惡收、橫徵暴斂的現象在胡溫當政後得到一定改善,但是,新的問題又來了:過去的債務問題。江澤民時代的官員們窮討惡要、逼民賒借、逼官貸款後留下了巨大的債務鏈,每個村、每個鄉鎮都有。為了化解農村矛盾,各村債務多數都上交到鄉鎮財政,隨著時間的增長,這些債務象滾雪球似的越滾越大,像個無底洞。這些無底洞的債務,就是「四農」問題。
農村債務問題知多少?
一個叫鄧大才的學者對鄉鎮債做了十分保守的估算,他在《鄉鎮債務為何屢減屢增》一文中指出:據有關部門統計,全國鄉鎮債務高達2000億元,平均每個鄉鎮近450萬元,如果再考慮村級債務,數字恐怕還要翻一番。而這些債務,幾乎都是上個世紀末形成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韓俊應邀到人民網「強國論壇」作客時,也進行了保守的估算,他說:「全國鄉村兩級的債務,高達3250億;我調查了一個縣,平均每個鄉7500萬,每個村200萬。」
而另一個御用專家的估算又不一樣。2004年,財政部科學研究所研究員白景明帶領的課題組,曾對鄉村政府債務的問題做了一些調查研究。他說,到目前為止沒有官方對中國的鄉村債務做過統計,因此對鄉村兩級債務總額,目前尚未有完整的統計體系和統計結論。如果在推斷全國鄉村債務總額採用取中間值法則的話,全國鄉村債務總額不會低於6000億元。如果採用高值推斷,全國可能突破1萬億元,鄉村債務占中國GDP的比重已經接近10%,占財收入的比重在30%到50%之間,鄉村債務總額負擔實際上已超過長期建設國債負擔。
同樣是2004年末,國務院組成的調查組赴十省市調查發現,肯定鄉鎮債務都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包袱,他們在調查的20個鄉鎮中,4個鄉鎮表示「基本沒有債務」,16個鄉鎮總債務約5600萬元,平均每個鄉鎮負債280萬。債務100萬元以下的有5個鄉鎮,100-500萬元的個鄉鎮,500萬元以上的有5個鄉鎮,最高債務為1000萬元。而這些還不包括村裡的債務。
債務問題是如何形成的?
國務院赴十省調查組調查同時指出:鄉鎮債務大多形成於20世紀80年代後期以來。大致而言,政府辦企業形成的債務主要是在80年代後期到90年代中期,有6個鄉鎮提到那個時期大辦企業的債務;農村合作基金會債務主要形成於90年代初期,有5個鄉鎮有這方面債務;鄉鎮教育達標欠下債務主要在90年代中後期,有5個鄉鎮有這方面的債務。在這些鄉鎮中,最早的債務發生在1984年,最晚的債務就形成於調查的。
今年6月14日,一位叫姬誠的鎮長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一個鎮長的自白:基層政府的債務是怎樣欠下的》,姬誠認為,鄉鎮債務的主要構成是:一是原農村合作基金會欠款;二是基層供銷社欠款;三是「普九」工程欠款;四是其他工程建設欠款;五是欠上級水費、公路款等。
這個鎮長只談了他經手的情況,還不包括農村村組債務,農村村組債務更是一個巨大的黑洞,幾乎與鄉鎮債務各佔一半。而村組債務幾乎都是借貸上交農業稅費形成的,在江澤民十三年的執政時期,為了追求經濟增長率,更主要是為了政府有錢用,對農民巧取豪奪、苛稅惡收已到了窮凶極惡的地步,《中國農民調查》的作者陳桂棣、春桃安徽省阜南縣調查時,希望弄清向農民徵收的各式各樣的稅費有多少種,但最後不得不困惑地表示:這居然是誰也說不清道不明的事。而據國務院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的統計,僅中央一級的機關和部門制定的與農民負擔有關的收費、基金、集資等各項文件和項目,就有九十三項之多,涉及到24個國家部、委、辦、局,而地方政府制定的收費項目則多達269項,還有大量的無法統計的「搭車」收費項目。
在當時,為了完成天文數字的稅費任務,地方鄉鎮官員在徵收過程中動用了一切手段,使出了一切伎倆。首先是對農村村官進行利誘、哄騙,勸說他們低價出賣、出租山林、魚池、企業等資產;出賣、出租資產不夠的情況下就進行威逼、恐嚇,辦學習班、拿村官的烏紗帽作為「令箭」,逼著他們去借貸,在此情況下,一些村官找自己的親友借貸、找農村信用社借貸、不遠萬里到本村在外地做生意的有錢人借貸(多數情況下是許以高息),通過七拼八揍總算「完成」了任務,從省、地官員到縣、鄉官員不僅有錢用了,而且政績也上來了,皆大歡喜。
借貸無法償還,「老帳」無法清收。洞庭湖區有一個鄉鎮,到1999年底,農民「欠」村集體的稅費達1273萬元,村集體欠鎮政府稅費498萬元,鄉村兩級只好用借款來墊繳農民應繳部分,從而導致鄉村都在債務的泥潭越陷越深,到目前鄉村債務已經達到了7000多萬元,全鎮人平2萬多元。經過近幾年的「清收」,有能力交納的農戶稅費尾欠都已經收上來了,剩下的一些都是呆賬或者無力繳納的農戶。其中多是由於土地承包者人死賬亡、舉家搬遷、弱智病殘、天災人禍。
誰來為「四農」問題買單?
據甘肅日報報道:今年8月,一位李姓的農民建築隊負責人的舉動引起廣泛的注意。當地一個鄉政府欠了他30多萬元的建築工程款,前後要了5年時間,幾乎是分文未得,被迫無奈的情況下,他自製炸藥準備引爆他建築的鄉鎮樓房,這才引起省市官員的「關注」。這些問題在農村層出不窮。在中原一個縣的鄉鎮,有一位李姓的「農村大戶」,1995年至1999年先後借給村官20萬元錢完成稅費任務,2002年,這個大戶不幸患了重病,需要錢救治,過去村官信誓旦旦的許諾都變成了一紙空文。他找村官討要,村官說是帳目上交鎮裡去了,他找鄉鎮幹部討要,鄉鎮幹部說是前任的事情無法解決,就這樣踢皮球,他採取家人圍堵、封鎖鄉鎮政府大門、住在鄉鎮幹部家裡不走的辦法索要,數次討要,像敲麻糖一樣弄到零碎的資金,直到2004年含恨去逝,也沒有討到屬於自己的一半借資。幾年來,在要債人追討下,大多數鄉鎮、農村幹部已沒有了廉恥與尊嚴。一是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破罐子破摔;二是債多人不愁,虱多身不癢,認為債是前任欠下的,與已無干,奉行「認賬加賴賬」的策略。三是弄一分錢用一分錢,照樣吃喝玩樂。
由於制度的作孽,那些靠哄、靠騙、靠詐、靠借、靠賒而形成的農村債務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有欠村幹部的,有欠信用社的,有欠農村一些「大戶」的,那些天文數字的稅費早已製造了江澤民時代虛假的經濟神話,早已養肥了一方諸侯,他們能貪的早已貪到手了,該陞官的已陞官了,該退休的已退休了,屁股一拍早不會管了,現在,誰來為「四農」問題買單?自然是由這個制度來為「四農」問題買單!
太石村事件,其中就包括債務問題,錯綜複雜的債務鏈將農民困擾在窮困的泥濘中。所以,留下了後患無窮的社會矛盾,已成為農村發展的最大障礙之一,隱藏著重重危機,就像德摩克利之劍懸在中國當權者頭上。
中共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企圖解決貧富懸殊問題、解決農民生活困苦問題,但是,「四農」問題是主要的無法迴避的矛盾,胡溫到哪裡拿出6000億甚至於1萬個億的資金來填補農村經濟黑洞?用什麼辦法來解決農村巨額的債務鏈?顯然不可能!因此可以說,五中全會的決議只是紙上談兵而已。
(200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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