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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五千年歷史真貌:法輪大法洪傳和正法時期(十六)

(1992年—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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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4日訊】 江利用鎮壓法輪功之機對中國人道德觀念的摧殘

在江澤民的統治下,中國不僅社會腐敗成風,貧富差距擴大,而且道德急劇下滑,百姓怨聲載道。江更是利用鎮壓法輪功之機進一步摧殘了中國人的道德觀念。江是如何做的呢?

自從江澤民一意孤行開始鎮壓法輪功,就把一切賭注都壓了上去。江有著強烈的預感,它似乎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這就使它更加恐懼和失去理智,也就更加瘋狂。

江下令鎮壓法輪功的要點是:1、「對他們要狠點,特別是上訪、發真象什麼的,抓住就打……往死裡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2、「在這個問題上,只要能壓制住,可以不擇一切手段,不受任何(包括法律)約束,整死了人,不負責任。不信我就治不了他法輪功。」 3、「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窮),肉體上消滅。」 4、「一般不發紅頭文件,只密碼電傳或口頭傳達,不署名,一概說是『中央批示』!」 但是,令江沒有想到的是,無論如何鎮壓,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依然是源源不斷。2000年10月,更發生了上萬名法輪功學員走上天安門廣場,打出「真善忍」或「法輪大法好」橫幅,並有千人集體煉功的場面,雖然被員警通過毆打、抓捕、拘禁及時處理,還是引起了江、羅的震動。

由於鎮壓過於荒謬,受江直接操控的鎮壓法輪功的專門機構「610」的日子也並不好過。一位原「610」員警在2005年逃亡到澳洲後這樣描述自己當時的感受,「在610辦公室,人和人之間總是半掩著嘴說話,聲音盡量放小,一邊講眼睛還要一邊四周的看,長期泡在這種氣氛裡,即使在公開場合,也習慣了這種講話方式,好像永遠怕別人聽到、怕別人知道一樣。鬼鬼祟祟,如同患了神經病。」 「回到家中,失去了往日的微笑,取而代之的,是少言寡語,唉聲歎氣。」即使在公安系統內部,『610』也「成了員警隊伍『不務正業』的代名詞。『610的員警是神經病,不干正經事(不幹員警份內的事情)』,大夥兒私下裡都這麼說。」

此時江所能做的就是用權錢加緊收買,給各地「610」擴編製、升級別,再保證充足的經費。例如2000年10月,中共將天津市公安局第一處提格升為二級局(相當於副局級)──國內安全保衛局,就是將原政保處和「610」辦公室工作合併起來,從而擴大了「610」辦公室的編制,以加大打擊法輪功的力度。在公安系統內,相當於處級單位的610辦公室的權力比其它單位權力大。在省廳級公安部門內能稱為辦公室的單位,其職權範圍是很大的,可以佈置檢查工作,並可對同級單位下發指令。但是可笑的是對內公開的人員招聘,應者無幾,最後只好搞電腦硬性抽籤指派。

然而中共的鎮壓機器像一台洗腦機,首先成為江鎮壓運動犧牲品的恰恰是這些可憐的鎮壓工具們。「610」新老成員每天都要自覺的學習江的鎮壓精神、看大量的對法輪功的誣陷材料,在灌輸中不知覺中被洗腦。

就這樣當執法者的最後一絲善良本性被徹底摧毀後,這些人惡的一面就極度的膨脹,這時就是江的指示最能被徹底貫徹的時候了。然後就像一個訓獸師獎勵動物一樣,江對他們再給以錢、權的獎賞。

江澤民規定「610」和勞教所警察的獎金、陞遷、政績等等個人利益要和被關押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比率緊密聯繫。於是對於「610」和勞教所裡的一些警察來說,江的指令,各級官員層層施加的政治壓力,再加上利益的誘惑,一下子就沖毀了他們做人的最基本的良知底線。這些頭戴國徽的「人民警察」,在為所欲為、草菅人命的時候,所需要的唯一搪塞自己良心的理由就是「這是上面的命令」。這些行惡的警察,實際上成了鎮壓開始後的第一批受害者。

整個國家就這樣被江拖入「人變獸,獸逞惡,惡傷人」的空前災難,文革後稍許恢復的良知、道德、正義、公平等基本價值理念,在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中再一次被徹底的摧毀了。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堅持,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為中國人守護著最後一條道德底線。

從聯合國年度報告看江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一(1999-2000年底)

江動用龐大的國家機器鎮壓法輪功,不僅招致了國際社會的批評,同時也引起了國際組織,如聯合國的關注。從2000年起,聯合國的年度報告中就有專門的章節談到了法輪功所遭受的迫害。這些報告包括:「非法致死」監察專員年度報告,「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年度報告,「非法拘捕」監察專員年度報告,「對婦女暴力」監察專員年度報告,「言論自由」監察專員年度報告,「人權保衛者」監察專員年度報告。從上述並不完全的報告中,我們可以一窺江政權對法輪功學員的殘忍和暴虐。

1、「非法致死」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殺戮是江種種殘酷迫害手段中最令人髮指的一種。

2001年,聯合國「非法致死」監察專員在其報告中提到了中國8例致死案件,其中7例是因為修煉法輪功而慘遭殺戮。這些案件是:

(1)2000年4月21日,李惠希被帶到侯鎮派出所,當晚被公安人員活活打死。22日早將屍體火化後,公安局才通知家屬李惠希已死亡,並恐嚇家屬不許聲張。

(2)1999年9月27日,趙金華在地裡幹活時被鎮派出所抓走。在鎮派出所,趙金華被毒打和電棍電。10月7日,趙金華被折磨致死。驗屍報告指出,趙金華頭部及身上多處創傷,估計被鈍物擊打致死。

(3)2000年2月20日,陳子秀在關押時致死。據報導,陳子秀是被當地專管法輪功的負責人抓走,並帶至北關派出所。次日,陳子秀被帶至「法輪功轉化看管中心」城關街道辦事處,政府官員毒打了她幾天。就這樣,陳子秀被毒打致死。

(4)李再吉因修煉法輪功,被判勞教一年。2000年7月7日吉林市公安局通知李再吉的家屬去當地醫院護理,李再吉的家屬到醫院後發現李再吉已死。李再吉的身上到處是傷,顯然是遭酷刑所致。2000年7月14日吉林市公安局火化了李再吉的遺體。

(5) 王興田於2000年3月25日被活活打死。2000年3月21日,大楊莊鄉鄉政府懷疑王興田及其他11名法輪功練習者要去北京上訪,將他們非法拘禁33天之後,又轉押至北圈裡監獄。在那裡警察逼迫他們寫保證書。2000年3月25日,因王興田堅決不寫保證,北圈裡鄉政府官員帶了一夥人用電警棍和警棍對王興田進行暴打,致使王興田遍體鱗傷。當日下午5點王興田被毒打致死。

(6)2000年3月2日,張正剛被淮安公安局拘留。3月25日,張正剛慘遭非法毒打,致使頭部重傷。隨後送淮安市某醫院搶救治療,但張正剛一直處於昏迷狀態。3月30日張正剛在醫院死亡。

(7)1999年9月,周志昌被關押在雙城看守所。2000年5月6日, 絕食幾天的周志昌被送至雙城市某醫院,當日下午,周志昌在醫院死亡。周志昌的遺體遍體鱗傷,顯示他在關押期間曾遭酷刑。

監察專員同時指出,報告中所列舉的質詢案例並不能包含所有侵犯生存權的案件。這些案例只是冰山之一角,但它們能反映真實的情況。更重要的是,能夠把這些侵犯人權的個案呈現在國際社會面前,會使受害人的家屬和其他渴望生存權得到尊重的人們看到希望。

聯合國特派專員就上述違反生存權案例知會了中國政府。

而根據法輪功資訊中心統計顯示,至2000年底,通過各種管道得以確認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超過273名,更有大量的不被外界所知的無名學員屈死於勞教所、「學習班」、拘留所等。

2、「酷刑折磨」監察專員年度報告

酷刑監察專員與「非法拘捕問題」工作委員會主席就法輪功學員受到逮捕與酷刑折磨的問題於1999年7月23日向中國政府遞交了緊急呼籲信。據信,自1999年7月起,法輪功學員,包括老人和兒童,遭到警察的逮捕、監禁、侮辱和毒打。有指證說,警察使用了包括高壓警棒等刑具。一種叫「地牢」的刑具將受刑人的手腳用交叉十字的鐵鏈銬在一起,使人不能移動走又不能坐下。

酷刑監察專員在2000年的報告中特列舉以下三例報告:

(1)趙金華於1999年9月27被張星鎮警察逮捕,在關押期間被打死。10月7日,她曾因被打昏迷而送入急救室,隨後又被員警帶回並用警棒拷打審問有關法輪功的情況。她死於當日。煙台市法醫的檢查報告證實她除頭部外全身多處受傷和淤血,並指出她的死因是鈍物打擊。

(2)湖南省的法輪功學員受到虐待。於漢新於1999年7月24日在他的書店被岳陽市公安局逮捕,法輪功書籍被查抄,他的腳被公安局副局長打至骨折。李菊華於1999年7月25日被當地聯防隊逮捕並被強姦。周治 (音) 於1999年7月25日被抄家並當場遭受毒打。1999年7月26日,楊鞠華被湘塘市的第七聯防隊毒打受傷。

(3)張曉紅於1999年9月9日被捕。在獄中她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背靠背綁在一起達23個小時,並不准吃飯睡覺或上廁所。從9月10日至9月14日,她們又被背銬著而不能躺下睡覺。

酷刑監察專員在2001年的報告中指出:他收到了關於中國當局正在對法輪功,法輪大法和其他氣功團體進行的大規模鎮壓的資訊。修煉者被強迫放棄他們的信仰。收到的報告顯示修煉法輪功學員遭受公開侮辱。數萬法輪功學員遭到不同期限的關押。其中許多人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式被送往勞改營遭受長達三年的勞動教養;有的被關進精神病院並遭到連續幾周的強迫藥物注射。許多人被酷刑折磨和虐待。監察專員列舉了更多的案例:

1999年10月25日,浙江省海鹽縣項進英和其他三名法輪功修煉者去了天安門廣場。他們被帶到附近的一個派出所,那裡已經有五六十名修煉者被關押。警察用手銬把十二名修煉者銬成很痛苦的姿勢:雙手一上一下背到後面,用力拉,然後拷上手銬。警察還迫使他們跪著,把頭往牆上撞。項進英的手臂被拉折。10月26日,一個醫生因為她是法輪功修煉者而拒絕為她診斷。10月27日,她被送往醫院。

(2)1999年9月22日, 河北省唐山市劉菊華和楊雪真因拒絕一個警察企圖從她們手裡拿走法輪功書籍而在北京被捕。她們被帶到北京清河看守所遭受審訊,不許睡覺。警察將她們的手反扣在背後和腳綁在一起,用煙頭燙她們的手。她們又被送到唐山市開平看守所。同被關押在開平看守所的另一位修煉者遭受電擊酷刑和大棒毆打。

(3)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張曉紅被抓捕並關押在拘留所15天。9月9日,她向拘留所要求准許煉法輪功,但遭到拒絕。同一天晚上,她和另一位法輪功修煉者被背靠背銬起來。她們被迫坐在木板地上,不許睡覺,不許用廁所,不許吃飯。9月10日, 兩人被單獨背著手銬上,手銬在人動時就會越來越緊,這使得她們無法睡覺。9月14日,手銬摘除,第二天,她們被釋放。

(4)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尹興琴被抓捕並關押在大連看守所。2000年9月8日她被銬在欄杆上21小時。9月9日,她和另一位修煉者被背靠背銬住,直到第二天。9月10日,她和另一位修煉者分別在後面銬住,9月14日她們被叫去勞動時才松銬。同天晚上,她們又被從後面銬住。9月15日,她們被釋放。

(5)1999年8月30日,大連市楊秀娟被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她被銬在囚室的窗欄杆上。9月8日,她的雙腳被戴上生銹的鐵架,這是一種叫做「地牢」的刑具。然後,她被強迫快步行走,至使刑具上的鐵片不停地割傷她的腳。她被禁止進食達6天。

(6)1999年8月30日,大連理工大學人文社科系副教授朱航因為在公園裡煉法輪功而遭抓捕並關押在位於南關嶺的大連姚家看守所。她的手腳被用鐵鏈子拴在一個高20英尺,15英尺寬的沉重的鋼架上(一種「地牢」刑具)。在她7天的絕食後,看守所命令獄警對她執行強行灌食,這造成她口腔嚴重受傷。獄警插入一個管子給她強行灌流食,這種方式使她失去知覺並被送去第二人民醫院搶救。後來,政府官員把她關進精神病院以掩蓋她在看守所的經歷。

(7)2000年9月3日,張春清和她的孫女被抓並在大連南關姚家看守所關押了15天。9月5日,因為煉法輪功,她被毆打,管教用一環形物抽打她的臉和手。她被戴上「地牢」的刑具,強迫走200英尺回到她的牢房。由於戴上了刑具,她每一次只能移動1英吋,她用了40分鐘走回牢房。即便是用衛生間,她也一直被戴著刑具。9月9日,她再次被歐打,並和其他3個修煉者被戴上「地牢」刑具。36位修煉者被用一種自動收緊的手銬銬在走廊的窗楞上,不許用廁所,不許動。9月10日,大約有30名修煉者由於一起背誦法輪功書籍而被5至6名獄警和想減刑的犯人毒打。9月10日晚,她們被兩兩一組,背靠背銬在一起,不許動,不許交談。9月11日晚,手銬解除。刑罰造成她們雙手腫脹,佈滿水泡和傷痕。

(8)呂淑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的71歲的母親,自2000年7月20日以來一直被軟禁在北京郊區的家中。軟禁使得她心臟病加重,視力減退,腿部腫脹,行走困難。警察拒絕提供醫療幫助和足夠的食物和水。

(9)2000年4月25日,山東省膠州市徐衍忠因煉法輪功被抓捕並關押在膠州精神病院。在連續的10天裡,他被捆起來接受強行餵藥和注射。他遭受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強行注射導致他渾身無力,眼睛睜不開,緊張和沮喪。

(10)山東省膠州市匡本翠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並關押在膠州駐京辦公室。隨後,她被關進膠州精神病院遭受強行餵藥和注射。當她拒絕時,兩個男子抓住她的胳膊,掐住她的鼻子,用一根筷子撬開她的牙齒進行強行灌藥。她被一天強行餵藥三次,藥的劑量由一次一片增加到一次六片。

(11)1999年9月12日,譚桂華工作單位和政法委人員將她從家中抓到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她遭受強行注射導致她頭暈,噁心,心跳加速,失去知覺。她先後受到7次電擊酷刑。強行注射後,她的月經停止,眼睛呆滯,反應遲鈍。幾天後,注射中又加入另一種藥。這使得她在後來的20天裡身體劇烈的顫抖。當她被釋放時,她記憶喪失,說話困難,眼睛呆滯,反應遲鈍。

(12)1999年11月15日,位於廣西自治區南部的北海中級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法官黃錦春被抓並關押在廣西柳州龍潛山精神病院。他的家屬被不准探視長達三個月。由於他繼續煉法輪功,醫院給他注射鎮靜劑。

(13)1999年9月27日,石對頭於家的王風蘭,小賈家的馬玉鳳,河崖村的戰克雲和王好紅,以及山東招遠市的趙/金/華被張星鎮員警抓捕。她們被關押在當地派出所。因為拒絕讀誣蔑法輪功的書,她們被員警折磨。1999年10月1日,修煉者在牢房煉法輪功,一些員警進入牢房對修煉者拳打腳踢,用橡膠棒毆打她們。員警用棍子打王風蘭,用電話線捆住她過電刑,導致她失去知覺。

(14)1999年12月22日,江西省法輪功修煉者劉姐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煉法輪功時被抓捕。她被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直到12月24日。在關押期間,她被員警搜身,審訊和酷刑折磨。她的腿部後側嚴重黑紫。

(15)1999年12月26日,程風榮和其他四名修煉者在試圖旁聽一場對四名法輪功修煉者的審判而被拘捕。她們被關押在位於北京順義縣的泥河看守所。程風榮被強迫做半蹲姿勢,當她不能保持這種姿勢時,便會引來一陣拳腳。警察從她的衣領處往她身上澆了兩盆冷水,水在她的腳下結成了冰。隨後她遭到警察用掃帚暴力毆打。

(16)江蘇省高玉蘭在於1999年12月31日早上5點在家被抓,原因是她煉法輪功。一個警察揪住她的頭髮,煽她的臉,踢她,把她的頭按到水裡。她被關押了16天。

(17)1999年11月19日,陳凌梅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並送往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在關押期間,她被刑訊。隨後,她和其他三名修煉者臧翠清、常恆春、刑俊花被送往洗腦中心。在洗腦中心,因為她們拒絕寫放棄法輪功的聲明,她們遭受幾個小時的全身電擊酷刑,一根1英尺長木棍抽打臉部和腳踢。

(18)白莉莉在1999年10月25日被抓並關押在北京東城看守所。員警脫掉她的衣服,為沒收她的書籍,警察拽她的胳膊,揪她的頭髮。第二天,警察把她的手腳捆住按在地上。

(19)1999年9月24日,遼寧省鞍山法輪功輔導員王偉,胡素之和甯桂英在他們的家中被抓並關押在鞍山市月明山看守所。由於他們堅持修煉法輪功,他們被吊在暖氣管上毒打了一夜。

(20)1999年9月19日,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的陳雅君(音)和15名來自吉林省和陝西省的修煉者在北京一所公寓裡被抓。9月20日早上,他們被關押在北京公安局朝陽分局。陳雅君被雙手背銬直到9月24日。她被迫站立13到14小時不許休息,不許用廁所。一個工作人員辱??歐打她。9月25日,3個員警強迫她躺在地上,掰開她的嘴,把一根管子從她的鼻子插入她的身體進行強行灌食。

(21)1999年9月9日,黃秀玲被警察抓捕並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她被送往馬駒橋鄉派出所,後來又關押在喬莊看守所。一個看守所官員命令犯人毒打她以迫使她交出(法輪功)書籍。犯人們拽她的胳膊和腿,脫掉她的衣服進行拳打腳踢。第二天,因為煉法輪功,她遭到電棍電擊。隨後她被戴上手銬腳鐐,被拉到每一個牢房並被電擊。看守所以此來警告其他牢房的被關押者。

(22)1999年9月7日,北京昌平七里渠看守所的60名連續絕食9天的法輪功修煉者,包括兩名女性修煉者張錫紅和晉剛,每天被員警審訊2至3個小時,遭受辱凌和毒打。9月10日,警察強迫他們在烈日下暴曬3個小時。張席虹絕食10天,她的手和腳被鐵鏈鎖在一起使得她走路時頭部幾乎碰到地。有大約9名修煉者因為在看守所煉法輪功或被懷疑煉法輪功而被戴上手銬。一些預審科的警察折磨被關押者,包括使用皮帶,鐵絲和螺絲刀。他們強迫修煉者彎腰90度,手舉過頭, (這種折磨將持續)到修煉者幾乎失去知覺。晉綱在她絕食的第7天被暴打兩次。

(23)1999年7月22日,王燕(音)在山海關市被員警抓捕。第二天,她被遣送到錦州。最後關押在吉林省遼遠市撫鎮(音)派出所。她因為拒絕在放棄法輪功的保證書上簽字而遭受辱凌和毒打。

(24)四川省重慶市稅務學校顧志儀在1999年7月19日被抓捕。在監獄裡,她經歷了24種酷刑,包括「老虎凳」(受害者的大腿被固定在凳子上,在腳跟下面加磚,使得受害者的腿被強行向上搬起),手指被刺入尖銳的竹籤,坐電椅,頭部和肛門被電擊。

(25)2000年1月1日,張雪鳳,劉喜榮,李菊花在小轉山村被大秦家鎮政府的兩個官員抓捕。他們分別在村政府和縣政府遭到木棒毆打。

(26)至1999年10月1日,至少300名法輪功修煉者,其中包括一名許姓的女性修煉者,因為拒絕寫(不修煉法輪功的)「悔過書」而遭關押在吉林省長春市八里堡監獄。這些修煉者遭受各種酷刑,包括香煙燙,大棒子暴打直到木棒被擊斷。許女士被吊銬起來毒打,導致她背部大面積受傷。

(27)1999年12月1日,美國公民鄒志敏 (英文名:基米) 因為是法輪功修煉者,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抓並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三個員警擊打他的眼睛,肩膀,手臂,踢他的腿。他被強行銬上,腰部被電棍電擊。隨後,他被遣送到安徽駐京辦,和大約30名法輪功修煉者關在一個房間裡。他被搜身,兩名警察打他的臉,胸口和腹部。一個警察用警棍打他的腳。第四天,因為煉法輪功,他和另兩名修煉者被7名員警拽出牢房。他們被毆打,並被命令屈膝面壁站立。

(28)1999年10月21日,14名清華大學的學生在參加一個校園裡的法輪功交流會時被員警抓捕。他們被戴上手銬,毒打折磨。

(29)1999年12月23日,江蘇省南京市韓紀珍為反對對法輪功的查禁而上北京向中央政府申訴。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她被抓捕毆打。警察遣送她回南京並把她關押在南京精神病院(又名「南京腦科醫院」) 。她被注射藥物和吃藥片,導致她噁心,身體極其無力。

(30)1999年10月3日,江蘇省公安局保健科丁健華因拒絕放棄法輪功而被關押在南京腦科醫院接受強行精神治療,造成他反應遲鈍,視力模糊。

(31)至2000年2月底,20多名法輪功修煉者被關押在山東省萊陽市煙台精神康復中心。這其中有萊陽醫科大學老師,萊陽成人函授教育的老師,萊陽中心醫院醫生和一名來自青島的修煉者。他們被強迫服藥和接受強行注射。後來,他們又被要求支付醫療費用。

(32)為就查禁法輪功而向中央政府申訴,2000年2月4日,白莉莉、徐偉、王有群和王舒格(音)四位女性和天宇(5歲)、趙群、李洪生、羅麗娟(音)、費夢林、鞠玲燕去了北京天安門廣場。白莉莉和王舒格因為舉著有法輪的橫幅而被試圖搶奪她們橫幅的員警打倒在地,警察野蠻地毆打她們,特別是打她們的臉。她們隨後被抓。拉橫幅的修煉者被穿警服的員警和便衣員警毒打並被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一家,包括一個5歲的孩子天宇被抓。山東省臨沂的修煉者趙群、許微和李鴻申被6名員警打倒在地並被帶進警車。100多名在廣場東北角煉盤坐靜功的修煉者被瘋狂暴打。女性修煉者被扯著頭髮往警車裡拽。一位來自澳大利亞的戴姓修煉者被警察從後面踢了三次,隨後被抓捕。山東省臨沂地區的一位元鄭姓修煉者被嚴重毒打,致使他的臉上都是血。

(33)劉聞傑(音)、王洪彬(音)、張朝東(音)和三位女性修煉者李群、屈秀華、劉淑臧參加了1999年7月20日上千的法輪功修煉者在遼寧省大連市信訪局的請願。警察毆打他們,特別是年青的男性修煉者。李群被(警察) 拽著頭髮和其他9名修煉者同時抓捕。在派出所,許多修煉者被毒打。

(34)山東省廣饒縣李橋西村的6名因在1999年中向中央政府請願而被抓捕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到了「遊街」,(政府)借此來打擊其他修煉者去北京。5輛警車在前面,跟著的是一輛掛有反法輪功橫幅的警察的卡車。在寒冷的天氣裡,法輪功修煉者被強迫穿很薄的衣服,頭上戴著很大的紙帽子站在卡車車兜的兩側。

(35)2000年1月8日,四川省雙流縣彭家鎮的15名曾進京為法輪功請願的修煉者被當地警察強迫在繁忙人多的街道赤腳「遊街」。

(36)2000年6月19日,北京工商大學講師趙昕在公園裡煉法輪功時被海澱員警分局的員警抓捕。幾天後,她的家人收到她的「病危」通知。通知詳述了趙昕第4、5、6根頸椎骨折,頭部有輕傷,左眼青紫發腫,並且呼吸困難。她被送往海澱醫院時還戴著腳鐐手銬。在醫院,她被輸以靜脈注射,用呼吸機維持。

(37)1999年9月25日,誠種在江蘇省武進市被城市管理處人員和員警攔截,被帶到精神病中心(廣州102醫院),受到恐嚇威脅。9月28日,員警把他帶到武進市第三醫院( 精神病院)。在那裡,他被強行用藥十多天,被警察和醫務人員電擊5次。

同時,監察專員將以下在關押期間致死的法輪功修煉者的案例送交中國政府。

(1)1999年12月31日,廣東省廣州市高獻民在廣州市天河公園被抓。隨後被關押在天河區棠下拘留所。2000年1月17日,在關押期間被強行灌食濃鹽水死亡。在灌食時,他曾被捆起來,鼻子用一條濕毛巾蓋住。

(2)1999年10月,劉緒國因抗議對法輪功的查禁被抓。他被處以3年勞教並在2000年2月初遣送到山東省濟寧某勞教所。劉緒國是從2月5日前不久開始絕食的。在絕食開始後的一周裡被帶到一家醫院裡被粗暴地插管強迫進食,以致於造成氣管和肺部多處受傷。劉因此於2月11日在勞教所死亡。

(3)家住哈爾濱市道外區的王秀英在2000年5月12日和另一位修煉者去北京。2000年5月13日她被抓並關押在崇文區角門看守所。她向看守所提出要求學法煉功和無條件釋放。隨後她們開始絕食。獄警給她們灌食高濃度鹽水。王秀英被強行灌食6次,其中5次灌的高濃度鹽水造成她嚴重脫水和昏迷。由於搶救不及時,於5月22日晚去世。

(4)濰坊市濰城區北關徐家小莊的陳子秀在前往北京向政府請願的路上的濰坊火車站被抓,拘禁在濰城城關街道辦事處等待強行洗腦轉化。2000年2月21日,她的屍體被送往市醫院。她身上有以下傷痕:嘴上沾有血跡,牙齒被打斷,腹部腫脹,臀股及以下部位大面積瘀斑呈黑色,兩腿腫脹。

(5)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的陳英在1999年8月初被抓捕。她由警察遣送黑龍江省。在從北京返回黑龍江省的路上,她被警察辱凌,毆打和恐嚇威脅,致使她從開著的火車上跳下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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