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三十一日電)台灣立法院法制及教育委員會聯席會議下週一審查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朝野立委對成立福佬委員會看法不一,有立委擔心福佬文化失傳,應該成立委員會,統籌保存相關事宜;有立委認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可處理福佬文化保存,沒必要再成立委員會。
無黨聯盟籍立法委員顏清標(台中縣)等人提出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草案規定,委員會掌理福佬事務政策、制度、法規;福佬文化保存推動;福佬語言、民俗禮儀、技藝、宗教的研究與傳承規劃;福佬教育的規劃協調、傳播媒體、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的推動及獎助等事項,統籌處理有關福佬事務。
草案規定,委員會設主委一人、副主委二人、委員二十一至二十七人,委員會議以每月舉行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草案獲得六十餘位朝野立委連署支持,共同提案人、民進黨籍立委藍美津(台北市)說,擔心福佬文化失傳,從族群融合的觀點,提出成立福佬委員會的構想,供行政單位與朝野立委參考,能否通過,尊重朝野立委意見。
雖然有六十餘位立委連署支持,不過,也有立委持不同看法。法制委員會成員、國民黨籍立委吳志揚(桃園縣)認為,文建會就可以處理福佬文化保存、推廣等事宜,沒必要再成立福佬委員會。
吳志揚認為,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若再成立福佬委員會,恐有違組織改造精神。目前行政院已有客家委員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特殊族群成立委員會不是「他有,我也要有」。
教育委員會成員、親民黨籍立委李永萍(台北市)與吳志揚都認為,福佬族群是最大族群,沒必要再成立委員會。李永萍質疑,若成立福佬委員會,是否也要成立﹁外省人委員會﹂?成立福佬委員會恐會引發族群爭議。
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台北市)也認為沒必要成立福佬委員會,他說,對特殊、弱勢族群訂定特別法保存語言、文化,有其必要性,但福佬族群在台灣不算是弱勢族群,現階段沒有成立委員會的必要。至於成立福佬委員會恐引起族群爭議的說法,「太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