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玻璃娃娃」景文高中學生顏旭男校內跌倒致死求償案出現逆轉!二審認定背負顏生在樓梯跌倒的陳姓同學有疏失須賠償,引起軒然大波;經上訴,最高法院考量陳生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如何等,原判決尚未查明,昨天下午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玻璃娃娃」顏旭男為景文高中資料處理科二年二班學生,八十九年9月13日下午一時四十分,該班上體育課,由於下雨,變更上課地點至謙敬樓地下室。原本不用上體育課的顏生在同學詢問下,表示願意前往,由陳生背負下樓,卻由於樓梯地板濕滑跌落,導致顏生頭部、顱骨破裂以及四肢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高等法院於今年8月24日二審宣判,判決指出,顏生是依肢體障礙特殊學生等程序申請入學,加上個人資料,以及顏生瘦弱矮小外型,需以輪椅代步等等,學校以及陳生都應知道顏生為「玻璃娃娃」。
但學校卻未依特殊教育法等等規定,設立任何無障礙設施,如直達地下室的電梯,或給予個別化體育教學等。另陳生雖出於熱心好意,卻未盡注意義務,判決景文高中、陳生及陳母須賠償顏生父親一百九十二萬三千五百二十八元,顏母一百四十一萬四千五百零八元。
判決一出,社會一片譁然,認為陳生好心沒好報,往後誰敢幫助他人?
經景文高中、陳生與陳母上訴,最高法院昨天作出判決,認為原判決未說明為何陳生只須負一般注意義務,又顏生為特殊學生,陳生是否應負較重的照顧義務?
最高法院也指出,原判決對於陳生有無過失未仔細詳究;若有,過失程度應多少也未敘明。另原判決表示,學校未設立任何無障礙等安全設施,教師對顏生應否特別加以注意等等,與陳生不小心跌倒為共同事故發生原因,但最高法院仍認為應進一步詳究,決定將全案廢棄,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陳家說法/陳生有陰影 家人陪他度過
〔記者劉志原、孫友廉、張文川/台北報導〕陳易靖的委任律師詹文凱昨表示,「玻璃娃娃」顏旭男是陳易靖的好朋友,案發後,陳易靖相當自責,心中仍有陰影,看到坐輪椅的人,仍會害怕與難過,但家人一直鼓勵他,慢慢陪他走過來,陳易靖還是會繼續幫助別人。
對於判償案遭廢棄,詹文凱說,這是個好消息,代表陳同學還有一些機會不必付鉅額賠償,謝謝大家的關心。
高等法院今年8月判決陳易靖要賠償當天,陳易靖接受本報採訪時強調,自己很難過,因為單純只是好心想幫助好朋友,不料卻發生意外,不知道該說什麼。陳易靖現已自景文高中畢業,考上就讀二專。
記者昨晚前往陳生登記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的住處,發現該棟三層樓的建物一樓店面,懸掛著「大樓即將拆除勒令歇業!」的黃布條,僅剩樓梯間的微弱燈火。
顏家說法/認為多說多錯 不願再回應
〔記者林俊宏/北縣報導〕「玻璃娃娃」顏旭男的哥哥顏凡韋昨天得知全案發回更審後,不願多表示意見,指出當初全案遭媒體披露報導後,家人遭受外界許多壓力,走在路上還被人痛罵,他擔心多說多錯,也不知該如何回應外界關心,只願靜待司法調查,以還公道。
同樣患有「先天成骨不全症」的顏凡韋在一審判決時曾表示,官司敗訴讓他們對司法產生不信任感。
顏凡韋認為,當初的意外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校方可以預防意外發生,卻堅稱不知道他弟弟是玻璃娃娃的說法,讓他們非常氣憤。
稍後,面對外界指責顏家不通人情,顏凡韋出面強調,訴訟目的在於查明真相,從沒有責怪陳同學,縱使判決確定得到賠償,也不會向陳同學要一毛錢, 但堅持要求景文高中賠償,所得將全數捐出做為公益推廣,改善無障礙空間的設置。
景文說法/亡羊補牢 已改善無障礙空間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聽到發回更審的消息,台北市景文高中態度低調,景文高中校長胡樹斌表示,發回更審並不代表事情結束,希望司法能早一點做出讓雙方覺得合理的判決,讓事情儘速告一段落。
景文高中教務主任郭素華表示,顏姓和陳姓同學都是學校的孩子,站在校方立場,實在不忍心看到任何一個孩子受到傷害。至於學校本身,則會儘速與律師研究後續法律問題。
校方委任律師詹文凱說,待瞭解更審理由後,再研究如何因應。
景文被判賠的理由是未依特殊教育法等規定,設立任何無障礙設施,如直達地下室的電梯,或給予個別化體育教學等。胡樹斌表示,學校已將走廊到教師辦公室原本有二點五公分的門檻填平,過去坡道的扶手改細,另加設導盲磚。
社福團體說法/回歸焦點 校園應更安全
〔記者周富美/台北報導〕景文高中陳同學背負顏姓玻璃娃娃同學下樓不慎跌倒致死判賠案被發回更審,中華民國玻璃娃娃關懷協會理事長鄭淑勻表示,媒體一再報導,陳同學永遠忘不了傷痛,只盼此事件及早落幕,讓大家恢復平靜生活。
玻璃娃娃關懷協會理事長鄭淑勻說,此事件的後續效應,已使得多位玻璃娃娃受到影響,目前至少就有三個就讀國小的玻璃娃娃,學校的義工媽媽已不敢協助孩子們上廁所,家長就要更辛苦地到學校陪讀,在學校照護玻璃娃娃。
此外,還有很多玻璃娃娃的家長被拒絕不敢說出來,擔心玻璃娃娃協會出面溝通會得罪老師和校方,反而造成孩子更多的不便。
鄭淑勻認為,學校多少都應負起道義責任,也欠顏家一個有誠意的道歉,學校應展現最大誠意。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謝東儒也認為,此事件的焦點應回歸於校園的無障礙設施環境不夠健全,校方應負最大責任。
謝東儒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重新回到事件源頭,檢視學校的無障礙設施與責任歸屬問題,若從同學口中還原當時狀況,確定陳同學是出於善意背負顏同學上下樓梯,就不應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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