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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九日電)法務部長施茂林今天表示,生命權不能任意剝奪,死刑案件必須審慎處理,法務部已研修刑法,擬妥多項死刑替代措施,未來將朝逐步廢除死刑的政策方向,從宣導與修法著手,達到廢除死刑的目標。
另外,法務部指出,死刑執行案件是由檢察司負責初審,為慎重起見,由參事室就死刑案件逐案複查,若有非常上訴原因,則由法務部函轉最高法院檢察署,建請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研提非常上訴。若最高法院仍駁回非常上訴,才依法執行死刑。
根據法務部統計,台灣執行死刑人數有明顯降低情形,從民國八十七年的三十二人、八十八年二十四人、八十九年十七人、九十年十人、九十一年九人、九十二年七人、九十三年三人,今年則執行二件、三人。
目前社會各界對死刑存廢看法不一,法務部的調查資料顯示,有百分之八十受訪民眾反對廢除死刑,不過,若有配套措施,反對人數降至百分之四十。
法務部認為,廢除死刑是世界主流,今年二月二日刑法唯一絕對死刑海盜罪,修正為相對死刑,希望能廢除絕對死刑,期能以無期徒刑替代死刑,實質取代死刑判決;另外,未滿十八歲人的犯罪行為,不得判處死刑,研議以「死緩」替代死刑。
法務部表示,為了落實逐步廢除死刑政策,未來將對執法人員進行教育訓練,召開研討會或座談會,推廣人權法治教育。此外,將結合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課程,落實「人權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