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九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就學貸款申貸學生如於償還期起算日之前確有升學、服義務兵役及教育實習的事實,但未主動告知承貸銀行辦理展延者,得檢附證明文件向承貸銀行申請展延到完成學業、服完兵役及教育實習後滿一年的第二天起攤還本息。
就學貸款承貸學生如於償還期起算日之後才繼續升學、服義務兵役及教育實習,且未依原來規定償還者,則應先償還已經到期的本息、違約金後,才得檢附證明文件,向承貸銀行申請將未到期本息展延到完成學業、服完兵役及教育實習後滿一年的次日起攤還。
立法委員江連福 (中國國民黨,台中縣)上午在立法院提出「就學貸款申貸學生繼續升學未主動向承貸銀行申請延期償還就學貸款,以致超過償還期,被銀行列入逾期放款,且被金融聯合中心列為債信不良往來戶」一事,教育部回應,依照規定,申貸學生在各階段學業完成後如有異動,包括升學、服兵役、替代役、教育實習、通訊地址變更等相關情形,應於事實發生前主動通知承貸銀行,以利銀行作業。
不過,教育部也在十月下旬邀集就學貸款各承貸銀行、學校代表及相關單位開會研商,決議可有前述不同程度的補救措施,教育部並配合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相關條文規定,將於近期公佈實施,預期可以有效解決申貸學生繼續升學、服兵役時,如未主動通知承貸銀行所造成逾期問題的困擾。
教育部同時表示,如有申貸學生已經將逾期部分的本息還清,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也將會把學生逾期還款的資料刪除,不會影響學生日後的信用紀錄。
教育部強調,為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就學,除辦理各項特殊學生就學減免及各項獎助,近年也不斷革新就學貸款制度,大幅放寬申貸條件並將就學貸款利率降到百分之三點二七,學生就學及一年緩繳期間為零利率,利息由政府負擔。
九十四學年起更針對承貸學生畢業後收入仍未達每月平均二萬元及低收入戶學生,再給予額外三年寬限期,教育部說,上學期受惠學生已逾三十五萬人,全年兩學期合計將超過七十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