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在自由港簡單加工部分 免關稅
【大紀元1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七日電)財政部今天公布最新函釋,貨物在自由貿易港區經過重整或簡單加工輸往國內課稅區時,在自由貿易港區加工的部分,可以免關稅,財政部關稅司副司長詹光瑞指出,未來單價較高的產品如汽車應可受惠不少,每輛車成本可能會差距 2、3萬元。
詹光瑞表示,依據「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22條第 1項但書規定,在自由港區加工、產製的產品,輸往課稅區時,可扣除在自由港區內的附加價值後再課徵關稅。
以往貨物經重整或簡單加工後輸往課稅區,不能扣除附加價值,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也沒有對這部分明確規定。為讓自由港區內重整或簡單加工的產品,輸往課稅區的計算方式可與加工、產製產品的方式一致,財政部日前曾召開會議,同意自由港區事業經重整或簡單加工的貨物輸往國內課稅區時,完稅價格准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按運出港區時形態的價格,扣除自由港區內附加價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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