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基金會:基金非早年軍方剩餘勞軍款
【大紀元1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二十七日電)國防部打算對黎明基金會提出法律訴訟,要求把所持華視股權全部捐出。黎明基金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基金會依照民法成立的私法人,基金來源是由田源等七位自然人向海內外熱心人士募集的新台幣七百萬元,並非行政院所指來自早年軍方剩餘的勞軍款項。
黎明基金會表示,基金會是財團法人,基金來源是由田源等七位自然人,向海內外熱心人士募集新台幣七百萬元,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登記設立,民法上屬於獨立的私法人。
基金會指出,基金會屬於公益財團法人,自民國七十年成立迄今,教育部、國防部均未挹助任何預算,基金會董事會為最高權力執行機構,董、監事皆為義務職,依民法和基金會捐助章程宗旨,執行各項公益活動。
黎明基金會表示,董事會已決議在不影響基金會正常運作下,捐出所持華視股份四分之一,展現最大誠意;如將持股全數捐出,恐影響基金會正常運作,董、監事自難做出持股全數捐出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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