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萬寶:歲末關注農民工
【大紀元12月27日訊】每當新年來臨之時,對背井離鄉的農民工來說,外出打工不僅是辛苦了一年,而且也與家人分別了一年,對家鄉和親人的想念,自然讓農民工產生歸心似箭的情感,因為中國新年畢竟是中國百姓團圓歡慶的重要的傳統節日嗎。
然而現實往往對眾多的農民工而言又是及其殘酷的,外出打工者滿懷希望播下夢想的種子,往往被黑心的老闆的野蠻行為扼殺在萌芽之中,本應該天經地義的拿到屬於自己的血汗錢卻成為水中月、鏡中花,致使眾多農民工無法踏上回家過年的路,他們當中的很多人不得不另外付出血和淚的代價去討要維持自己及家人未來生存的工資。
不妨先看一些有關農民工討薪的新聞:2005年12月6日,在遼寧大連市黃河路西安路交匯處附近,該市一建築單位施工的近百名民工走在街頭,向老闆索要去年與今年打工的血汗錢,警方出動警力阻止了事態的繼續發展。像這類農民工討薪的事情可以說在此起彼伏,只是由於政府擔心農民工這種合法的維權行為會引起連鎖反應,影響所謂的社會的穩定。因此每當此類事情發生時,政府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出動員警“阻止了事態的繼續發展”,如2005年10月16日的《新快報》報道,在廣州有300討薪人強堵106國道,驚動防暴警並馬上出動制止。至於農民工以後是否能討要到自己的血汗錢好象與員警沒有關系,甚至當農民工遭遇黑心老闆等人的毒打也是置若罔聞。據2005年11月4日的《北京娛樂信報》報道,在11月2日,重慶籍包工頭黃某和秦某唆使100多人,手中還都持有鋼管等器械,當著110出勤員警毆打4名農民工,其中一名湖北籍工人被打成重傷。農民工被毒打的原因就是因為吳時權等20餘位四川籍的農民工向包工頭提出結算工資。
農民工集體上街爭取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方面是想引起政府對農民工悲慘的處境進行關注,並希望政府出面制止老闆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因直接找老闆討薪遭到殘忍的毒打,如今年1月25日,多名農民工在河南鄭州市中孚紫東苑小區討薪時,連續3次遭到手持鋼管、砍刀的歹徒襲擊,先後有7人被送往醫院急救。又如8月3日晚9時40分左右,在北京海潤大廈建築工地門口討要欠薪的30多個農民工,被8、9個兇徒就用消防槍、砍刀、棍棒等武器打傷了7個討工錢的人,而農民工因討薪遭到毒打的事件可以說是屢見不鮮,而且有時是當著員警的面公然行兇,更有甚者竟然殺害討薪的農民工,據寧夏當地媒體報道,今年以來僅惠農區由於拖欠農民工工資就發生多起刑事案件,9人在衝突中死亡。國家總理溫家寶就曾經指示有關部門對農民工因討薪而發生的嚴重的被傷害事件進行調查,但結果此類案件並沒有有效得到遏制,農民工在討薪過程當中還是發生屢屢被傷害的案件。
正是由於農民工因直接找老闆討薪常遭毒打,甚至有時是在員警面前發生,而集體上街的維權行動又常常受到警力的“阻止”,其結果討薪問題還不一定得到解決的原故,所以現如今有更多的農民工常常採取極端的行為進行討薪—即以生命作為代價,採取跳樓的方式向老闆索要自己辛辛苦苦賺取的血汗錢,而這種跳樓討薪的現象就像屢屢發生的礦難一樣,成了中國生活當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了,有的地方如黑龍江省某地1周竟然出現8次跳樓討新事件。跳樓討新事件,有時發生在1人身上,有時同時發生在幾個人身上,甚至有時幾十人同時這樣做,更有甚者有的農民工抱著自己親生的孩子跳樓討薪,在今年6月2日,甘肅省女工張萬巧做完承包商的工作之後,卻拿不到工資,無法生活的母親被迫“抱子跳樓討薪”。無獨有偶,在11月23日上午,山東煙臺一名來自河南的民工為向天水沐浴城討要裝修工錢,竟懷抱自己8個月大的孩子站在一辦公樓頂,並懸掛出“還我血汗錢……不給我要跳樓”條幅。是母親或是父親對親生孩子的無情嗎? 顯示是生活的艱辛和無奈及絕望所迫造成的。如此眾多的跳樓討薪的事件的發生,就使得一些無辜的農民工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死於非命。而且還有眾多的農民工因跳樓討薪事件遭到員警的拘留。除農民工因跳樓討薪造成死亡外,農民工採取其他討薪方式而死亡的事件也是屢見不鮮,如在北京及黑龍江等地所發生的農民工自焚討薪而死亡的事件。
農民工直接討薪遭毒打,上街維權又受警方阻止,跳樓及其它方式討薪還要付出生命的代價,有時還要遭到員警的拘留。農民工種種討薪的無果及付出慘重代價的現象,難免不讓一些農民工因討薪走向更加極端的道路,曾經引起社會震動的王斌餘討薪未果殺4人重傷1人就是這樣典型的案例。但像這類極端的案件並不少見,如《南方週末》所報道的阿星的案件和11月10日在吉林省長春天“地人人夜總會”所發生的1農民工因討薪而造成2死2傷的案件及遼寧省剛剛審理完的“3農民工討薪不成殺死老闆”的案件。顯然諸如此類的因討薪而造成的案件,不應該僅僅看作是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而應該把它看作是一場場的悲劇,更應該看作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否則的話,此類案件只能是有增無減,並且會成為社會穩定的隱患。
從農民工被嚴重拖欠工資及討薪的艱難的問題當中,不難發現,中國的法律在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方面是顯得那樣軟弱無力,讓國人震驚的王斌餘討薪殺人案發生之前,王曾經求助法院未果。事實上,法院有時即使判農民工討薪勝訴,但結果仍然令人絕望。浙江省諸暨市的農民工盧萬福在法院打贏被拖欠5年的工資官司,但結果判決成了一紙空文,無奈和絕望的夫婦把幼子丟在法院裏。近日轟動媒體另一起案件也是如此,沈陽一些農民工拿著法院下達的判決書,卻遲遲拿不到血汗錢。無奈之下,在街頭以550萬的價格出售款額為650餘萬的法院判決書。國家的法律得不到執行,這顯然是法律的恥辱,也是國家的恥辱。
一個國家的法律尊嚴得不到維護,當然也與政府不作為有直接的關系,農民工被嚴重拖欠工資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天長地久的問題了。有關資料顯示,目前全國進城務工農民被拖欠工資估計在1000億元左右,其中涉及建築施工企業的案件占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70%。在中國建築行業的背後很大程度上都存在的腐敗問題,甚至政府工程都經常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因此當黑心老闆出現拖欠工資問題時就難免被官員弱化,甚至是偏袒,北京有關部門在日前就公開揚言採取措施要打擊所謂“惡意”討薪行為。在弱者更弱,強者更強的情況下,拖欠農民工工資自然也就成了積重難返的問題,而且大量的事實也再說明這一點。
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民因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而大量湧入城市。如果政府依然對農民合法權益採取無視的做法,那麼其後果可以說是不堪設想的。基於此,筆者在此呼籲政府在宣傳中國社會進入了小康社會及達到盛世的同時,也要務實的重視一下農民工切身利益,不要讓農民工在城市建設過程中付出辛勤汗水的同時,還要付出淚和血及生命的代價。不要讓農民的夢想毀於不公正的遭遇中,讓農民心中希望的風帆不要因法律的錯位而折斷,不要再讓新年成為農民討薪高峰的代名詞。希望政府在主張“以人為本”和“依法治國”及建設“和諧社會”的同時,不要忘記保障廣大農民工合法權利的義務。讓每一個農民工在每一個新年到來之前都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錢,高高興興的踏上回家過年的路。
2005年12月22日于吉林
--轉載自《議報》第230期 //www.chinaeweekly.com(//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