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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法
【大紀元12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廣電法規定黨政軍退出三台期限今日到期,但相關配套法令「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草案」仍卡在立法院,台視與華視股權無法處理,不過台視與華視官股董事昨日以集體請辭表示態度;另國民黨若未能在今日前將中視與中廣股份處分完畢,就屬違規。
依廣電法規定,黨政軍必須於今日之前退出媒體經營,目前政府持有華視與台視股份,國民黨也持有中視與中廣分別超過三成與九成股份。
未訂罰則 耍賴也莫法度
不過,立委李慶安坦承,當初立法過程未明定罰則,即使有關單位刻意耍賴,也毫無強制約束力。
據指出,國民黨近來積極處分中視與中廣股份,傳出中時集團有意入主,國民黨副秘書長張哲琛上週也前往香港與買家進一步商談,但若未能在今日完成持股出脫,國民黨違規事實不變。
至於政府處分台視與華視股份,其中關鍵在於「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草案」,經過立法院朝野黨團多次協商依舊未有共識。
對於公股釋出條例未能趕在大限之前完成修法,藍綠互批對方杯葛,負責召集協商的台聯立委曾燦燈則承諾會儘速召集協商。
目前朝野爭議點包括民股買回,國親主張應由政院編列預算,但綠營則主張先處理台視公股後,交由公視辦理華視民股買回,雙方主張約有新台幣十億元的落差;至於公股處理審議委員是否應採政黨比例制度,綠營願意退讓,同意採藍營政黨比例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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