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4日訊】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唐堅先生:您好!
我叫劉正有。我謹以中國公民、自貢市民、失地失房維權農民的身份,用公開信的方式與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唐堅先生交流、溝通意見。唐堅先生於2000年底,由中共四川省委組識部調來自貢市擔任市委書記職務和市人大主任職務。小民不知尊稱先生為書記還是主任,這有點為難小民了。經反復思考,小民自做主張尊稱先生為自貢市「一把手」。因為自貢市是「一把手治市」和「一把手一句話比法大」。小民認為,這種尊稱既合符市情也符合民情。不知唐堅先生是否同意我與先生交流、溝通中使用「一把手」的稱謂?唐先生認同與否,望下次來信商榷。現將自貢市失地、失房農民的生存情況和本人在2005年依法維權狀況及維權環境向「一把手」作簡要彙報:
一、自貢市失地失房農民生存情況
1、中共自貢市委、市政府1993年在紅旗鄉、衛坪鄉、鳳凰鄉劃出10平方公里範圍,1.5萬畝土地,創建所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首當其衝是紅旗鄉4個村全部在「自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簡稱:開發區)掌控範圍內。由中共自貢市委、市政府授權開發區統一征地、統一拆遷、統一劃撥、統一出讓(轉讓)、統一管理的「五統一」大權。市政府官員說:「先征後用,捆綁式征地」。未經國務院、省政府征地合法審批程式,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就被非法倒賣1.5萬畝,市委、市政府官員獲暴利50億,農民房屋折遷費依法應得2億多元,被非法克扣1.7億,農民實際才得到房屋折遷補償費3000多萬元。市政府(93)75號拆遷檔規定:限量還房,結構補差。強令執行。嚴重違反國務院(91)78號令拆遷條例規定的: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
例如:失房農民3口之家,如有150平方米住房,依市政府規定限量還房,每人15平方米,只能有45平方米住房,剩餘105平方米住房由開發區以每平方60、80、105、120元不等價格收買。而失房農民換開發區的安置房80平方米,除去45平方,其餘35平方米住房由被拆遷人向開發區購買,政府規定價為每平方米780元,另加摟層差結構差價格:850元一平方米。如此,失房農民要倒補2至3萬多元才能分到80平方米安置住房。況且,凡是失房農民分配和購買的安置房都是危房。迄今,失房農民反應強烈卻無人管。我們依法維權,就是要捍衛我們農民依法應得的集體財產和私有財產。被誰侵吞了,應依法問責和追究。
2、12年過去了,被征土地1.5萬畝之上至今不見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只見一棟棟商品住宅樓。更造成了3萬農民失地、失房、失業。1993年至1998年以前,男性18歲至40歲,女性18歲至35歲的失地農民約三千人,由市政府統一招工、統一分配進的區屬企業和私營企業,都是效益差的企業裏工作。有的工作2月左右,長的工作一年多,就面對企業破產。至今這三千餘人既無生活費也無醫療保障。其餘老小及男性40歲以上的,每月領取生活費從35元、45元、64元、74元、79元至90.6元(政府不管生老病死),小孩0歲至18歲依次領取生活費,年滿18歲這部份人員的生活費自動終止,自謀職業,政府也不管了。1998年至2003年,失地農民拒絕政府欺騙招工當工人,市政府規定兩套方案安置失地農民,符合招工條件人員:(1)由政府統一招工;(2)不願意招工人員由政府統一發給安置費八千元自行找工作。剩餘老小按每月領取生活費64元。
3、失地農民年青人都得到市政府8000元招工安置費,有的倒補住房款都不夠,有的為了生存買一輛人力三車輪車、二輪摩托車運載客人維持生計。但是,經常產生修車費,出了交通事故要賠償,還經常被交警罰款。在不長的時間裏,造成許多人既無車也不好找工作,再也沒有生活來源。以致造成匯東開發區內的搶劫、盜劫、吸毒、殺人等刑事案件和惡性案件在自貢市居首位。失地農民4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為了生存靠賣苦力、買賣水果蔬菜、擦皮鞋修鞋,做點小生意等維持生計。但是,又經常被城管人員和工商管理人員強行收費和收繳各種工具及物品。例如,葉興華,40歲,賣水果維持全家生計,被匯東城管人員活活逼死,至今無說法。失地、失房、失業農民每月領取幾十元生活費,最低生活都無法保障,更無醫療保障。失地農民得了病,只有小病拖,大病挨,病危了就把門扳下下來,停在門扳上等著落那口氣。2002年12月25日至2005年11月的3年內,我先後失去了5位親人:母親、父親、弟弟、叔爺、叔娘。他們都是因無錢醫治而死去!弟弟死時才48歲,是家裏的頂樑柱。面對親人先後死去,我真是欲哭無淚。蒼天哪!你為什麼這樣不公平?這些都是我依法維權的報應嗎?
二、自貢市警察積極抓捕農民收集證據
1、2005年4月20日,自貢市選新市長。我和失地、失房農民參加會埸外選舉及反應實情。便衣警察強行抓捕我和其他4名農民。5月初,我上北京上訪上告。7月16日,用特快專遞寄出《中國農民的兒子再次致國家領導人的公開信――面對失地農民哭訴的眼淚我也流淚因為我是農民的兒子》。2005年10月29日,成都知識界、法律界、新聞界及各界人士聯名簽名發出《成都市民支持自貢失地農民維權的呼籲書》。11月18日,我以失地農民代表的身份送出《致四川省委駐自貢市巡視組的一封公開信――自貢官員在省委巡視期間競敢違法作為和不作為的膽子從何方來?》。11月19日,我參加自貢網友舉辦的釜溪書院讀書會《憲政與公民》講座。12月10日,參加成都草堂讀書會舉辦的《紀念世界人權日57周年演講》活動,我的演講題目是《中國人你要人權、民主、自由嗎?》。自貢市「一把手」先生,這是劉正有向你及你的部下作的2005年的依法維權年終總結彙報。
2、四川省委駐自貢巡視組全體人員尚在自貢市巡視期間,市委、市政府在2005年11月責成自貢市公安局組成專案調查指揮部,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徐明遠負責、匯東新區分局配合行動。「一把手」及其部下親自指示:不顧一切刑偵手段,在失地農民代表中重點調查劉正有,收集相關證據,不惜一切警力、財力、物力,在匯東開發區及其它縣市給予調查、收集證據。大批便衣警察全面展開對劉正有先生的調查取證。警察先生強行撞入失地農民代表宅內調查。有的人被警察公開出示自貢市公安局匯東分局《傳喚通知書》,有的人被警車押送到自貢市公安幹校內進行審問,有的人被押送到匯東分局進行審問。先後有黃永農、鄧淑芳、曾仕華、周作如、鐘星群等約20余人被警察強行審問。失地農民再次處在白色恐怖裏,據被抓捕審問者反應,警察主要審問:4.20事件、6.20、6.23、6.24事件,以及怎樣認識劉正有和陳守林的?警察吼叫說:如不說出和劉正有有什麼關係,後果自負!警察還訊問:劉正有是個什麼東西,你們拿了多少錢給他?「4.20」事件是不是他組識的?標語口號是誰寫的?他和現在這個女的是否結婚?等等,像審犯人一樣。有的農婦被嚇得幾天吃不下和睡不好,有的農民說:劉正有是我們農民領袖、主席,他為農民說話。有的問警察:你們為什麼這麼怕劉正有?你們警察說話要講證據,不准亂說!他為農民說話,難道就是壞人,就是黑社會的人?有的農民在下午3點過抓進市局幹校,深夜4點過才放出。警察審問認為有用的才記錄。
執法的警察先生,你們是否知法犯法?六起群體抗爭事件,已經事過境遷,現在搞秋後算帳?六、七十年代「文革」整人搞黑材料的手段居然延續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警察先生嚴重濫用職權,應罪加一等。否則,難以服眾。2003年6月24日,你們抓捕八十多無辜農民,我一人親自前去匯東分局向原副局長鄭小清提出:(1)由我一人坐牢換八十多無辜農民。(2)希望匯東分局警察善待無辜農民。(3)請鄭局長跟原市長羅林書、常務副市長侍俊代句話,市委、市政府除了有警察、手銬、電警棍、牢獄外,他們手中還有什麼?
三、自貢市「一把手」該負什麼責任?
1、你從2000年調入自貢任「一把手」,1993年、1995年、1998年、1999年市委、市政府官員濫用職權對農民土地和房屋發生的暴征暴拆事件,暴力鎮壓失地、失房農民等等犯罪行為的一筆筆帳,不應該記在你現任「一把手」的帳上,既合情、合理也合法。但是,從2001年起,自貢市所發生的濫用職權、無法無天、暴力鎮壓失地農民的犯罪行為,這筆帳必須記錄在你這個「一把手」的政績帳目內和歷史史冊內。因為,歷史是由人民寫的。例如,2003年起發生失地農民依法抗爭的5.20、6.20、6.23、6.24、7.4、4.20等6起群體抗爭事件,先後抓捕無辜農民200餘人,被拘留24人,被暴打致殘10餘人,被逼身亡4人的命案。至今仍在動用警察拘傳、審問失地農民代表20餘人,你做為自貢市黨的「一把手」對付老實巴交、純樸、善良、斗大的字都不識兩個的失地、失房農民和農婦,你除了鎮壓還是鎮壓,還有就是編造謊話的能力確實非凡,這些應全記在你的帳上。
2004年,為了創建人居環境工程,也是黨的「一把手」的面子工程和政績工程。據說,用了自貢六年財政資金七億。你的同僚及部下向你這個黨的「一把手」反映:資金困難,是否縮小專案?你做為黨的「一把手」公然在會上說:「我只管帽子,不管票子!」強令擴大政績工程項目。你對你的同僚及部下都如此作風霸道,就能說明你對平民百姓的殘暴程度何等之殘忍。唐先生,你現任「一把手」春風得意,你是一個東西,一旦失去了,你什麼東西都不是。我呼籲:「一把手」立即停止殘害失地農民!有事找我,行嗎?
2、2004年8月,「一把手」責成市警察對我展開全面調查收集材料。2005年11月,再次動用警力對我展開調查收集材料。我有喝早茶的習慣,陪我喝茶的退體老工人卓炳成(75歲),都被警察傳喚審問。另外,一家民間機構的負責人也被訊問。倘若我劉正有犯了國法,警察直接抓捕、判刑都行,那樣我會心服囗服。你不要動用警察迫害無辜公民,他們向我打電話都在哭訴。凡是被抓者都說「一把手」要黑整我,都叫我注意安全。唐堅先生,你可以有非法掠奪我們私有財產的權力,非法殘暴迫害我們的權力,堅決不解決人民疾苦的權力。但是,你永遠不可能有剝奪我們依法維權的權力和阻止我們尋求正義的權力!
我們失地農民堅持12年,上訪上告,多次遭受恐嚇、迫害、拘留等,在這種惡劣的維權環境下,我們仍堅守維權宗旨:依法、文明、理性、監督。維權主題:反腐敗其樂無窮,反貪官其樂無窮。我們從1995年至2005年底的維權行為,受到各級行政和司法機關好評,受到國內外專家、學者、新聞記者高度評價與肯定。市委信訪辦主任曹仲全、原市政府信訪辦主任李先覺、現市政府副秘書長李劍、現市政府信訪辦主任阮垣遠等人,長期接待我們上訪反映實際問題,對我們的上訪行為,他們都多次當著我們提出高度評價。
我們全是以公開信的方式,向市、省以及國家領導人檢舉、控告、舉報、反映。向法院起訴、上訴、申訴,都是堂堂正正署名,都在陽光下操作。唐先生做為「一把手」,手握統治320萬市民的權力,卻在對待依法維權農民問題上全是暗箱、黑箱操作,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明人不做暗事的道理,「一把手」也應該知曉吧?我們的土地、房屋遭受非法暴征暴拆。一個被權勢侵害,且嚴格遵守文明、理性、依法、監督上訪上告的人的權利,都要遭到強令剝奪,小民不知這是哪家的法,是公法還是私法?小民也不知唐先生是哪家黨的「一把手」?唐書記,槍殺失地農民的第一聲槍聲在廣東汕尾打響了,第二聲槍聲你想在四川自貢再次打響嗎?我這條小命,你們隨時都可以來拿,只是時間和地點的問題。
唐堅先生,在你的黨性、人性還未徹底泯滅之前,望你說人話、做人事。我用莎士比亞先生的一句名言結束今天我們的交流與溝通吧。莎先生說:有些人因邪惡而春風得意,有些人因正義而慘遭失敗,有些人罪大惡極卻逍遙法外,有些人毫無過錯卻被定罪伏法。
此致
維權農民、市民、公民:劉正有
2005年12月23日於自貢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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