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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四日電)司法院今天舉行「憲法解釋與法制發展」研討會,針對憲法解釋對物權與土地法制、身分法制、勞工法制、稅捐法制及行政罰法制發展的影響進行討論。
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致詞時指出,這是司法院一年一度有關憲法解釋與相關法制探討盛會,對司法實務與法學學理再研究具有重要貢獻。
他說,目前大法官解釋案中,以財務及財稅案件最多,佔五十多件,其次為不動產與土地方面案件、有四十餘件。此外,警察運作的行政處罰案件約佔二十件,勞工問題的解釋最少。他認為,台灣勞工人數眾多,申請釋憲案卻佔極少數,這個問題值得研究。
城仲模指出,申請大法官解釋案件多寡,可做為大法官解釋的方向與內涵。不過,司法解釋仍有許多問題待改進,例如,司法權與行政權、國會權界線畫分,司法人員是否需具堅強民意基礎等。司法院希望能落實民國八十八年司改會議結論,成立憲法法院運作,這個制度正加緊推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