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搜肛門違反人權? 港府:法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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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一日電)反世貿示威者投訴香港警方用手指搜查肛門是侵犯人權,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天表示,法例規定囚犯必須接受執法人員用手指搜查肛門,否則會遭受處分。

李少光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表示,現行的「監獄規則」容許懲教署人員用手指搜查被判刑或被羈留囚犯的肛門,但並沒有條文容許囚犯以任何理由拒絕這種搜查,或自行選擇被搜查的方式。

他指出,個別囚犯如經醫生或臨床心理學家診斷或評估後,認為其健康或心理狀況不適宜接受肛門搜查,署方會根據專業建議,按囚犯的個別情況,作出適當安排,例如將有關囚犯隔離觀察;如果沒有合理原因而拒絕接受搜查者,可構成違反監獄紀律的行為而遭受紀律處分。

他說,懲教署也曾研究及考察使用X光儀器搜查肛門的可行性,發覺有關儀器未能探測小量的體內藏毒,所以懲教署暫時沒有計劃以儀器代替現行搜查方式,但是他們會繼續這方面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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