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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委擬修法 檢察總長須經國會同意後任命

【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日電)親民黨籍立法委員孫大千今天表示,民間團體有共識,檢察總長人選不能直接由總統任命,在兼顧檢察官自治的精神下,先由基層檢察官票選產生,再經總統提名,國會二分之一同意後任命,這項共識將作為立法的參考。

孫大千(桃園縣)上午在立法院召開「強化反貪腐機制」公聽會,討論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相關議題,包括檢察總長任命、建立獨立檢察官制度等執法機關中立性制度建立、公務員防貪制度強化等問題,邀請檢察官改革會、法官協會、民間司改會、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聽取學者專家的意見。

台灣大學法學院兼任副教授楊雲驊表示,對檢察總長先經票選制度,經總統提名,國會同意後任命的構想,沒有意見,但勿貿然推動獨立檢察官制度,美國獨立檢察官制度,政治干預的情況更嚴重,法官協會黃麟倫法官、民間司改會律師尤伯祥都表支持。

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表示,他對檢察總長任命,須經國會三分之二同意的門檻有意見,換句話說,國會只要三分之一立委就具有否決權,他建議,修正為二分之一同意門檻,至少總長不會為了讓人事案過關,被少數可能行使否決權的無黨籍立委綁架。

孫大千表示,經過討論,與會學者專家有共識,檢察總長任命,先由基層檢察官票選,參加票選的成員包括民間團體、基層檢察官等,再經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國會同意門檻訂為二分之一,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應法制化,獨立檢察官制度則持保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