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腐行動聯盟主張 檢察總長由國會任命
【大紀元12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十九日電)檢察官改革協會召集人、檢察官陳誌銘今天表示,現行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屬於單一行政權任命,但不應跳過國會有權審查提名人的程序,因為國會代表人民對執政監督,如此經由雙重合議建立的檢察體系,才能樹立檢察總長的中立性。
泛紫聯盟與司法改革基金會、檢改會等民間司改團體組成的反貪腐行動聯盟,上午召開記者會,不滿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與法務部,在十二月十三日朝野協商時,杯葛、反對規範檢察總長任命、任期,以及成立中央特別偵察處的法院組織法,導致協商破裂。
檢改會召集人陳誌銘指出,依照目前體制,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屬於單一行政權任命,但檢察總長這麼重要的職位,應該要有任期但不宜過長,更不能迴避民意與代表民意的國會監督,如此經由雙重合議建立的檢察體系與被任命的檢察總長,「才會有比較中立性空間」。
他說,唯有檢察總長中立性不容質疑,才能仿照韓國現行大檢視廳的體制,直接在總長轄下設立中央特偵處,查察高官巨賈有無貪瀆不法。
陳誌銘表示,其實法院組織法最早是由第五屆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邱太三、段宜康等三十四人提案,幾經輾轉,再由第六屆黨籍立委蔡啟芳(嘉義縣)領銜,會同跨黨派立委共六十人提案連署。
他說,今年九月二十七日該法付委審議後決定逕付二讀,十一月八日院會裁定交付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主持朝野協商,但協商過程中執政黨團與法務部反對,可能是擔心該法會剝奪法務部權限、不利執政黨。
泛紫聯盟召集人簡錫 (土皆)指出,反貪腐行動聯盟會持續監督朝野協商過程,並公布以技術性手段,干擾法案三讀的個別政黨或立委,將發動選民以選票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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