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華台北參賽 體委會:雖困擾但須接受
【大紀元12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九日電)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啟煌今天說,台灣代表團以「中華台北」名稱參加國際賽事,使用奧會旗幟,這是困擾卻不得不接受的現實。不過,有時賽事沒有強制規定,或是台灣主辦比賽,「我們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不應強制要求民眾不可攜帶國旗進入會場」。
立法院外交委員會上午邀請外交部政務次長高英茂、黃啟煌報告「我國推動體育外交之成果」。
黃啟煌說,目前台灣代表團以「中華台北(ChineseTaipei)」為國際奧會的會員名稱,使用奧會旗幟(非中華民國國旗圖樣) ,是個困擾卻不得不接受的現實。但是,「如果沒有強制規定時,特別是在台灣舉辦比賽,我們就沒有必要強制國民不能攜帶國旗進入會場」。
他表示,一九八一年,台灣與前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簽訂協議,也就是「奧會模式」,台灣代表團的會籍名稱為「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參賽時必須遵守會旗、代表團名稱等規範,否則不得參加。最近國際奧會更規定,如果會員國擬退出後再重新以新名義加入,就必須是聯合國會員國才可以。
黃啟煌認為,如果放棄與國際接觸的良好管道,用退出的手段再使用台灣名義重新加入,依照目前的法規恐難實現,因此,台灣政府不得不接受這種為難的現實。
他並說,不過,有時賽事沒有強制規定時,或是台灣主辦比賽,「我們就不用自己切自己的手,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就像二零零一年台灣舉辦世界盃棒球賽,滿坑滿谷的國旗在球場上飄揚,也沒有怎樣啊?」
黃啟煌表示,體委會近期也會邀集各種單項協會,討論如何處理國民攜帶國旗進入比賽會場的情況。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謝文政(僑選)則說,台灣必須遵守國際奧會的遊戲規則,一旦被取消資格,要再加入卻是比登天還難,希望行政決策單位在相關做法上不要太過挑釁,或去挑動民眾的民族主義情緒,讓台灣被排除在國際社會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