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坤:「與時俱進」的李大進

郭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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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9日訊】如果不是從《民主通訊》中看到張思之先生寫給北京律師協會會長李大進的信,我做夢也不可能想到那個曾經在徐州市為行賄的腐敗分子(徐州市文化局局長吳敢)搖旗吶喊進行辯護、而最終敗在正義面前的李大進,竟然能當上北京律師協會會長。真是「士別三日,刮目相看」啊!那個我親自耳聞目睹的、神聖法律的褻瀆者,竟然能在人民的喝倒彩聲中爬上北京律師協會會長的職位,也足可見中國的法治環境已經到了何種地步、中國的用人制度已經墮落到什麼狀態!

那麼,我有什麼理由如此來看不好這位首都北京律師協會的會長呢?話,還得從頭說起。

江蘇省徐州市這個「無所不敢」的文化局局長吳敢,為了給自己喜歡的女演員撈取中國戲劇「梅花獎」的桂冠,不惜動用公款和非法搞到的錢,到北京向該獎的評委們行賄。此事被披露後,徐州市文化局工作人員、雜文作家袁成蘭女士撰文批判,為反腐敗和主張正義鼓與呼。誰知道這一下子惹怒了徐州市那些沽名釣譽的達官顯貴們,尤其是直接得罪了袁女士的頂頭上司吳敢局長。他們便動起企圖對她打擊報復。本來,要打擊自己手下的1個普通工作人員很容易。但是,當官的還想用「法律」來懲治這位仗義執言的袁女士,並以此來顯示共產黨還是講法的,他們依仗法院是他們自己開的,法官是他們自己任命的,便自以為勝券在握,聘請了北京律師事務所李大進律師為原告律師,啟動了法律程序,把袁成蘭送上了法庭。

於是,1場惡人先告狀、腐敗分子狀告反腐英雄的官司,就這樣於1994年11月19日在古彭大地展開了。而這位李大進大律師也就成了惡人和腐敗分子的代理人。

儘管是在當地權勢的干擾下,那位局長和他的代理人李大進在徐州市贏得了暫時的「勝利」,但是,在全國文藝界正義力量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下,再加上這起案件僅僅屬於民事案件,中共的上級領導也沒有明顯的指令和偏袒,在幾經周折後,最終,江蘇省高級法院倒也以袁成蘭女士的勝訴和吳敢及其他的代理人李大進的敗訴而告終(此案詳細經過已經由被告袁成蘭女士撰書《我當被告》在全國發行了)。

我在此想說的是我在開庭那天所親眼目睹的幾朵庭審花絮。

一、當被告袁成蘭來到法庭上時,全場聽眾紛紛起立鼓掌以示歡迎;  當法官介紹到原告吳敢及其代理人李大進時,場內發出陣陣「噓」聲。

二、在庭辯中,李大進詭稱被告袁成蘭在雜文中有侮辱願告吳敢人格的語言,說袁文中有「用宋朝邵篪一次上朝,因肛門失控,被萬歲爺降職下放遺臭萬年」來形容吳敢是人格侮辱。而此時袁成蘭的律師張曉凌反駁說:「毛澤東寫文章還用『不須放屁』呢?說『放屁』又怎麼能是侮辱人格呢?」當時,滿場鼓掌,李大進律師面紅耳赤卻無言以對。三、法庭內,有人對我說,這個李大進還曾經為電影演員劉曉慶做過辯護律師。旁邊1位聽眾說:「這小子不是為漂亮女人和名人辯護,就是為當官的辯護,反正老百姓請不起他做代理人,他也不會為老百姓免費辯護!」周圍聽眾為之哄堂大笑。

這就是我所知道並親眼看到的李大進「大律師」。在我的心目中,他就那樣的德性和職業道德,也只不過是1個和那麼多在法律面前無奈而為了生存不得不混社會飯吃的人。真沒想到,這樣的人竟然還能爬上北京的律師協會會長,而且利用手中權利對中國的良心律師高智晟先生盡興停業地加以迫害,從而引起了正義力量的反抗。面對這樣的人執政執法,難怪連中國第1大律師張思之先生也不得不說:「臨表依依,有點不知所云了」!

但是,不論怎麼樣,李大進還是「進步」了,而且是在江澤民的「與時俱進」號召中進步的。至於中國的法治是否真的就進步了呢?恐怕,答案還要由人民來評定吧!

(2005年12月5日)(//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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