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亞裔工作場所受歧視率最高31%
【大紀元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 Gary Feuerburg報導,秦飛編譯)上周四(12月8日),根據在蓋洛普公司(Gallup Organization)華盛頓總部的一項民意調查,去年一年中,有15%員工投訴在工作場所遭受歧視。這一調查的誤差率為正負3%。這一調查通過對1,252人進行電話訪問而得出,目標是找出職場的歧視敏感度及這些敏感問題將對企業造成怎樣的影響。為紀念1964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通過四十周年,美國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 U.S. Equal EmploymentOpportunity Commission,EEOC)開展了這項調查。
自從1964年民權法案通過以及EEOC的大力推動,美國工作場所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蓋洛普公司的政府工作部董事麥克斯.拉森(Max Larsen)問道:“(在四十年之後)我們有任何進步嗎?”,拉森強調四十年中工作場所得到了很大的改變。根據調查,現在婦女和老人佔據了工作隊伍中的相當大的比例,在一個家庭中夫妻雙方同時工作的現象也越來越普遍。同時,美國民眾也越來越認同黑人和婦女擔任政府部門的領導工作。
EEOC主席凱莉–多明奎茲(Cari M. Dominguez)也把這次調查稱為“里程碑式的調查”。她說:“就我了解到的來說,沒有其它的調查以詢問受歧視敏感度為基礎的。”
拉森說:“這些數據清楚顯示了企業改善員工受歧視的努力將使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他對蓋洛普調查將成為衡量這一問題的“基準”表示樂觀。
這項調查由美國人力資源管理協會(Society for Human ResourceManagement , SHRM) ,凱薩醫療機關(Kaiser-Permanente)和美國聯合包裹服務公司(United Parcel Service.)提供資金。
在投訴被歧視的15%員工中,根據種族和性別各有差異。婦女投訴的比例是男士的兩倍多(22%比9%)。在種族方面,亞裔(31%)和黑人(26%)是受歧視率最高的,其次為西班牙裔(18%)和白人(12%)。黑人中女性和男性受歧視比率幾乎相同(27%比26%)。
亞裔雖然受歧視率最高(31%),卻是很少向EEOC投訴率的團體。多明奎茲認為傳統觀念可能是阻礙他們投訴的原因:“息事寧人”的態度或“缺乏法律常識”。
在15%投訴受歧視的人群中,超過七分之一的人被問到受歧視的“基線”,發現有四種最常見的範圍:性別(26%),種族(23%),年齡(17%),偏見(12%)。男性白人投訴的歧視範疇通常與偏見有關。
但需要強調的是偏見並非不合法。調查試圖解釋歧視的敏感度及受歧視的範圍,如語言和教育,嫉妒和偏袒並不屬於聯邦法律管轄範圍,但在一些州是不合法的。受聯邦法律保護的範疇為性別,種族,國籍,年齡,殘疾和宗教。
最能使人感到受歧視的範疇是什麼?前三項為升職(33%),工資(29%),工作分配(13%)。
員工對企業不滿意,態度保留和員工忠誠度等三項指標也與受歧視程度相關。
除調查結果之外,這項報告也分析了工作場所歧視對企業的影響。那些投訴受歧視的員工“對工作的滿意度,持續在同一企業工作,向其他人推薦自己的企業”人數遠比其他人低。在調查中對企業“特別滿意”的人數比受歧視的人數少四倍(10%比41%)﹔受訪者中“強烈同意”向親朋好友推薦自己公司的人數比投訴受歧視人數少三倍(17%比47%)。拉森把樂意向別人推薦自己企業作為“對企業忠誠度”的重要因素。
以上的數據並不令人驚異。但另外85%的員工是否沒有受過任何形式的歧視,無論是合法還是非法的?一些問題問到了他們企業採取何種措施防止員工受歧視。
調查發現那些“強烈同意”關注企業解決歧視問題的員工比那些少關注的員工對工作場所的滿意程度更高(50%比29%),更願繼續留在該企業工作(77%比64%),更樂意向其他人推薦自己的公司(59%比31%)。
最後調查得出了結論,“如果企業能制定正確的措施來防止歧視的發生,不僅對員工有利,更能防止企業的動蕩,並為企業贏得良好的口碑。”
英文原文網址﹕//www.thetvsmo.com/news/5-12-12/35662.html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