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良:胡錦濤溫家寶必須儘快向全國人民作出交代
【大紀元12月14日訊】文革期間,調動一個排的軍隊,需要毛澤東批准。因此,除了文革初期青海軍區趙永夫在群眾圍攻時擅自下令開槍,立即被逮捕。作出規定後,凡是動用軍隊進行屠殺的,例如1967年浙江軍隊橫掃十幾個縣的屠殺,軍隊進駐溫州的屠殺,後來軍隊在廣西的屠殺等等,無不由毛澤東批准。浙江屠殺,當時執行任務的軍隊將領就告訴我,除毛澤東外,林彪,周恩來都有批示,還告訴我一些批示內容。當然後來林彪四人幫垮臺後被說成是南萍陳勵耘謊報軍情。但在林彪四人幫垮台前,誰調查這些事件,誰就是反革命。及到1971年,連南京軍區派出調查的軍隊高級將領南京軍區裝甲兵陳姓司令員,還在中央接見時被江青陳伯達康生等說成徹頭徹尾的反革命,勒令站起來,低頭接受批判。當時我們浙江的朋友們,包括南京軍區人性尚存的一些將領,為了收集軍隊屠殺罪證,冒了反對偉大領袖和無產階級司令部“徹頭徹尾反革命”之類極大的風險。本人當時是一個積極搞清軍隊屠殺罪行的參與者,迄今一直深感遺憾,由於事關毛澤東及最高層,有關詳情,包括軍隊的屠殺、虐俘、殺俘、搶劫、強姦,放火等等暴行,後來一直沒有詳細搞清和公佈。
我們不清楚目前軍隊武警調動多少以上需要軍委主席批准,但像汕尾這樣大的事件,沒有軍委的批准,是不可能的。根據武警和員警行事的張狂,以及事後官方以及新華社的態度,也說明此次行動是中共最高當局批准,所以調動命令一定是軍委下的。而開槍命令,應該也是事先得到授權機動處置,絕不是臨場指揮擅自下達命令,如果是擅自命令,本身就是一個大罪,產生這麼大的後果,足以要他性命,新華社文稿一定會說他是擅自下令開槍,而不是什麼處置不當。這個處置不當的意思,本身就表明他的處置得到授權,僅僅是有所不當而已。
所以,無論是何種情況,中共最高層軍委及其主席胡錦濤先生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1、如前所述,此次武警調動,應該出於軍委命令,胡錦濤和軍委必須對此負責。萬一有人私調武警,責他們有責任嚴格追究調動者的責任。
2、至於開槍命令,如果確是胡錦濤下令開槍,那麼,即使是地方謊報軍情,他不瞭解情況,也要負下達開槍命令和失察之責,並且事後必須嚴肅追究和處理謊報軍情人員,才能稍稍減輕其責任。
3、如果他瞭解情況,卻貿然下達開槍命令,那就必須向全國人民認罪,接受法律處理。
4、如果不是他下達命令,那麼,他必須嚴肅追究越權下令者的責任。並且負起領導責任。
5、如果開槍確實是下級擅自所為,則胡錦濤必須負起追究下級嚴重違反軍隊武警紀律的犯罪行為和嚴重殺人的刑事犯罪行為的雙重犯罪責任,並且負起領導責任。
所以,無論何種情況,胡錦濤都有責任親自向全國人民對汕尾事件作出交代。
至於溫家寶,他作為國務院總理,電廠建設、征地、公安等等,屬於他的管轄範圍,他也有不可逃避的責任,向全國人民作出交代。
中國人有權要求胡錦濤溫家寶向全國人民作出交代。我們強烈敦促胡錦濤溫家寶儘快親自向全國人民作出交代!
2005-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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