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被拘官員身份 專家學者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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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濤2005年12月13日香港報導)廣東汕尾警民衝突造成重大傷亡事件,有多名當事人被捕,其中包括一名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長。專家學者認為,所有被捕人士,都有權請律師辯護,而對事件本身應該進行更加深入細緻的調查,分清是非和責任。

*大公報:公安局副局長*

上星期二在汕尾發生的警民流血衝突,造成多人死傷,引起國際廣泛關注。香港中資報紙大公報星期二報導,當時在現場指揮的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長吳聲,因為“現場指揮不當,”而被汕尾市檢察機關刑事拘留。

報導說,吳聲今年50歲左右,陸豐人,早年從部隊轉業到汕尾從事公安工作,去年從汕尾紀律檢查組長提升為副局長。

*蘋果日報:吳聲民憤大*

蘋果日報援引東州村民的話說,他們都認識這個吳聲,“去年五月,我們這裡一批老人家為了征地問題到市政府靜坐,他當時向老人吐痰,我們對他恨之入骨!”

12月6號汕尾東州鎮發生抗議電廠污染和征地補償不公平的村民和警方對峙事件,結果警方開槍導致至少三人死亡。這是事件發生以來官方媒體首次公佈被拘留警官的情況。

早些時候,汕尾電視台報導,有9名“鬧事者”被拘留,其中包括三名村民代表。法新社報導,當局還在繼續搜捕和通緝140名涉嫌參與“鬧事”的村民。

中國官方報導說的死亡數字是三人,但海外一直有報導說,有10到30人。記者給汕尾公安局打電話,無人接聽。給法院打電話同樣結果。

*被拘留者都有權請律師辯護*

北京律師莫少平認為,不管甚麼人,公民被拘留後,都有同樣的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不管他職務是甚麼,如果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的,普通公民應有的權利,他都是應該具有的。但是,如果沒有進入這個程序,比如被雙規了,那是另外一回事。”

據報導,當時在東州鎮鎮壓村民的荷槍實彈的軍人,除了公安干警,都是武裝警察。按照中國人民武裝警察網站和官方網站介紹,武警歸公安部門和中央軍委雙重領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公安部長周永康,兼任武警部隊第一政委。

*責任止於公安局?*

北京的憲政學者張祖樺密切注視事件的發展。他對記者說,中國的情況是黨指揮一切:“按照慣例,是黨指揮槍。整建制的,包括連排部隊的調動,應該是省以上當局批准。如果動槍,照蘋果日報李平文章的分析,省一級的都沒有權力。”

張祖樺說,一個市的公安局長,就有權下令開槍,他對這點,感到很有懷疑。

他還說:“加強武警後,包括防暴警察,這些都是鎮壓國內的民間抗爭,一般不會動用正規軍。包括太石村這些,都是防暴警察。”

張祖樺說,按照中國的慣例來分析,現場鎮壓村民的,應該是一個“指揮部”,而能在這個指揮部發號施令的,至少應該是“政法委書記”。

據大公報報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在事件發生的第二天,就趕到了汕尾,“瞭解情況,對事件的調查處理做重要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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