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律師答亞洲週刊紀碩鳴採訪實錄
【大紀元12月13日訊】紀問:你是如何走上人權律師這條道路的?
郭國汀:根本原因是出於性格興趣和愛好促使我走上人權律師之路。直接原因是因為劉荻事件導致我提前介入人權律師事業;間接原因則是我在大學時代即原因言論受過政治迫害,此後在執業21年期間先後四次因政治原因受迫害。1987年因在情書中批評「人民民主專政」和「人事制度」被女友出賣被福建省司法廳取消律師資格一年;連年被剝奪一切深造進修學習之權利;1995年因代理廈門國貿與香港聯中公司進口魚粉案被司法局威脅強迫檢討否則將再次取消律師資格並借年檢收走律師執業證半年不還;1997- 1998年因出任香港億成時公司「涉港億元合同詐騙案」第一被告楊志倩的辯護律師,被福州市當局列入黑名單生命安全受威脅;這一切使我深感人權之於人至關重要。沒有人權的國度人民實質上是奴隸。我始終認為思想、言論、新聞、輿論、結社、教育、講學的真正自由權對吾國均至關重要。劉荻、徐偉、楊子立、張宏海、海科、羅永忠、杜導斌先後因言獲罪被捕被無罪重判。引起我對人權案強烈關注。當時我自告奮勇為劉荻辯護,公開撰文章讚她為女英雄。並願意免費出任羅永忠上訴辯護律師。但直至為鄭恩寵抗辯才真正辦理第一個人權案件。
我本來是已執業18年的海事律師,且在海事海商海上保險業內小有名氣,2002年度被《Legal 500》評為「亞太地區中國最佳海事律師」。主辦過數百起海事海商名案要案,發表了幾十篇海商法論文評論和案例分析;主譯了《當代國際貿易航運海商法經典名著譯叢》等七部海事海商法學專譯著;同時還是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仲裁員。
促使我作出如此重大改變的決定,源於我內心的信仰上帝的指引。我一生中從不唯權勢,不懼強權,不唯錢財,但唯真理是從。大學四年廢寢忘食的學習思考,使我在1984年已聞道。 豈料卻因獨立思想見解公開批評馬列主義過時,毛思想有不少謬誤被學校當局當作精神分裂症患者!三年後考取國際海商法研究生,卻再次因在情書中批評「人民民主專政」,被女友出賣慘遭取消律師資格一年的處罰!此後我被迫遠離自已最喜愛的法哲學政治學,專心致志於國際貿易法,國際海事法,國際海上保險法的研究與實務。旨在避開被中共弄得面目全非的「政治」。同時潛心向學打下雄厚的學識基礎後再論。因為當人微言輕時人們不會重視你的思想觀點。因此,我想先成為專家學者再說。
1998年廈門大學陳安教授邀我考他的博士研究生,因數分之差拒我於門外,而當時我的理論研究水平與實務成果已經遠非一般侯選人可比。一怒之下我決心自學法學博士課程,先後婉拒了另兩位博導的邀請考博。花費五年業餘時間主譯了《當代國際貿易航運法學經典名著譯叢》四部專著260 餘萬字,同期發表了國際海商法論文十篇,這些成果足可作為我的法學博士論著,儘管中共專制獨裁統治下的教育當局唯文憑是認,然而我認為真才實學才是真正有用的。
2000年開始,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先後聘請我任仲裁員和調解員;上海海運學院、中國對外經貿大學和武漢大學先後聘我任客座研究員和兼職教授;2002年被Legal 500 評為中國最佳海事律師。按理說我繼續沿此路走下去肯定會成為既搛錢又沒有風險海事大律師。
2003年1月始我突然轉向成為人權律師,確實違反常理,因此有人嘲諷我為笨蛋,中共當局故意貶我為想出名謀利,太太說我愚蠢。黃順剛大律師數次勸說我若放棄海事律師專業太可惜,每年至少要損失200萬元。然而我卻不聽任何人勸告,我行我素,堅持改行做人權律師。
自2002年6 月學會上網後,我認為當代中國處於社會變革的偉大歷史時期,而中國目前最需要的並非海事律師而是人權律師。任人權律師既不能賺錢,又風險巨大因而罕有律師敢於涉足。我天生喜歡冒險的精神加之劉荻事件,文字獄不斷,使我感到中國政治法律體制存在嚴重弊病,若不改革,中國決不會有前途。現行的中國司法體制實質上在逼良為娼。誘導許多中國律師成為皮條型的說客,完全沒有人的尊嚴。整個中國司法體制日益黑暗,司法不公已經司空見慣,人們皆明白但沒有人敢於改變或試圖改變,唯有加入其中分一杯羹。我的性格屬於那種敢想敢幹,誠實正直勇為天下先的類型。既然人們皆不敢為,總得有人帶頭。我的執業格言是:一不怕死,二不愛錢。使得我做事出發點與眾截然不同。我想能為中國的法治,為中國實現思想言論輿論出版結社教育講學的真正自由有所貢獻,今生也就沒有白活。因為沒有這些基本自由,人過的不是人的生活而是奴隸的日子,中國絕沒有明天。
紀問:在維權路上,主要的案件是哪些?
郭國汀:第一個我想辦的人權案件是劉荻案,第二個是羅永忠上訴案。前者因聞知張思之大律師已受理,我主動退出;後者因羅的親屬無所謂的態度,我被動等待。做人權律師真是很難,除了來自官方的巨大壓力外,還來自有的當事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實際受理的第一起人權案是鄭恩寵「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隨後清水君「顛覆國家政權網上組黨」案;楊天水「煸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師濤「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張林「煸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馬翔「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案;王水珍案,馬亞蓮二次勞教案;周大燁案,瞿延來為信仰自由絕食780天抗爭案;陳光輝因堅持信仰被打成植物人案;雷江濤講真相案;黃雄失蹤案;吳愛中、 張惠宣傳真相案;蘇州平江區歷史文化街區強遷案;蘇州依麗人公司政府欺詐強遷案;煙台歷史文化街區強遷案;礦難受害者維權案。不幸的是大部份案件均未辦完。嚴格說來沒有一件案件蓋棺定論,即便鄭恩寵案,清水君案,王水珍案,馬亞蓮案等均已兩審終審判刑決,但我均為他們提出了刑事申訴。我認為上述我的當事人沒有一個是真正的罪犯,反之,他們都是有獨立思想,道德高尚,愛國愛民有理想有知識才華橫溢的中華優秀兒女。然而均受到中共司法當局的枉法迫害。
鄭恩寵案一審和二審判決均已生效,但判決的荒唐歷史自有公斷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真正的罪犯是上海市那些與房產開發商有著心照不宣密切關係的當權者,他們心知肚明。鄭恩寵故然已在監獄度過了兩年冤獄生涯,他是在為中國的人權和法治事業坐牢,也是為中國律師的基本權利受難。中國人民絕不能忘記 他,更不能袖手旁觀。如今浦志強大律師已接替我繼續在最高法院為他申訴。
清水君案同樣兩審已終審。中共當局的判決只能用一句話來形容:繼續強暴國人意志!由於我被強行停業,目前無人繼續為他申訴,我呼籲真正的中國人權律師不要忘記人民英雄黃金秋!無人繼續為他申訴是整個中國律師界的公恥!當然海內外華人有義務為之籌集相應的律師費用。清水君是我所有的當事人中最具才華、思想、文采、勇氣、禮貌的真正的君子,是中華民族最優秀的兒子之一,然而他卻被蠻橫無理的共黨控制下的中共法院枉法無罪重判徒刑12年,且於二審判決後,監獄當局居然將他強行關進精神病院!以便從精神和神經生理上徹底摧毀黃金秋先生的意志;因精神病院出於人道主義拒收,他才倖免於難;但隨後被關入嚴管隊,旨在強迫他「認罪」!每天責令他作馬拉松長跑,跑得他的腳血肉模糊痛苦鑽心還得繼續,否則即遭惡警暴打;當局故意縱容刑事重犯對他進行肉體和精神雙重羞辱,以致他在南京浦口監獄過著毫無人格尊嚴,度日如年的地獄般的日子。像清水君這樣堅強的人在向我陳述他的苦難經歷時禁不住兩度落淚!他還要求我不要告訴他家人以免來日無多的雙親大人難過。我呼籲有真正的中國人權律師繼續為他申訴,期望全世界華人聲援呼籲立即釋放無罪重判的中華英雄黃金秋先生。同時也忠告中共當權者胡溫切實保障全體政治良心犯和全體人犯的基本人權,他們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必須得到切實保障。否則惡有惡報,善有善報;惡警的惡行,中共最高當權者胡溫若不積極制止,對於下屬的暴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樣擺脫不了罪責。
張林是當代中國最高貴的人。他畢業於清華大學本可輕鬆帶愉快地賺取孔方兄,過上物質生活決不會太差的生活。然而他卻義無反顧地獻身於中華民族的自由民主解放事業,為此數度坐牢,身心精神受到嚴重摧殘,卻越戰越勇。從他在互聯網上發表的近200篇戰鬥檄文可明顯看到一顆金子般的心。中共當局盡將中華民族最優秀的兒女投入監獄甚至殺頭,如此專制獨裁惡黨不滅亡,天理不容,神鬼不依!最近中共法院又以「煸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再度重判張林五年徒刑,實乃天怒人怨的中共末日瘋狂。
師濤是我認識的最具俠義精神正義感極強的中國記者和傑出詩人。他在大陸黑暗籠罩的環境下,發表了大量直言不諱批評政治黑暗,黨控媒體,黨魁荒唐的戰鬥檄文。他身上充溢著疾惡如仇,仗義直言,捨己為人的真正男子漢氣概。對他的政治迫害實質上是小肚雞腸的中共當權者的打擊報復。他向民主論壇傳真的筆錄摘要,旨在提醒六四民運倖存者警惕,避免不必要的犧牲;竟被中共法院強行認定為所謂絕密極國家秘密。實質上僅涉及六四民運,法輪功等社情民意內容。既與國家安全無關,也與國家利益無涉,依法根本構不成法律意義上的國家秘密,更不用說絕密極國家秘密。師濤案獲無罪重判10 年,再次印證了中共一黨控下的法院,已墜落成中共的幫兇和工具,根本不具備法院應有的公平公正斷案,伸張正義,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公道的基本職能。師濤無疑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傑出的記者英雄。真正的罪犯是中共流氓當權者,決不是心清似玉道德崇高正直善良勇敢無畏的中華英豪師濤。
瞿延來是法輪功學員的傑出代表人物,他為爭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權,不惜以自已的青春和生命為代價,進行了一場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長達780 天的絕食抗爭。這一壯舉必將令他的名字永載法輪功發展史冊。他是非常優秀的上海交通大學畢業的高材生,有自已的獨立思想和信仰。堅持真理的勇氣驚天動地,他為信仰自由承受苦難的堅強意志超凡脫俗,從他身上我感受到了法輪功學員的一身正氣,真善忍的偉大力量,真善忍必將徹底戰勝假惡暴。
馬亞蓮因自已的私房被強拆,上訪六年歷經千辛萬苦,不但未討回公道,反而二度被上海當局強行勞教兩年半!其間被剝光全身綁在「凱迪拉克」刑具上三天三夜,被監控警員踢傷外陰。因將她自已的不幸遭遇上網披露而被再次勞教!我曾勸她與當局妥協,否則明擺著自已受苦受難,並坦率地告訴她,在目前體制下想打贏官司難於上青天。然而她卻堅持討公道,堅持談判的前提是先放人。據稱由於陷於極度絕望,她最近曾在勞教所割腕自殺,幸被及時發現才未造成無可挽回的悲劇。上海當權者對於陷於悲苦無依的強遷受害者可謂鐵石心腸毫無人性。前段時間她已獲釋,不過,最近據稱再次被秘密拘禁,上海當局必須立即無條件立即釋放馬亞蓮女士,並公開向她賠禮道歉,進行公道賠償。
這些案件雖然均敗訴但到底誰是真正的勝利者,時間會作出最公正的裁判。雖然一時勝負或許決於強權,但千秋功罪必決於公理!之所以敗訴,主因有二:一是中共一黨撐控下的法院已成中共幫兇和工具,根本不具備一個正常社會應有的法院本應有的判審職能;二是中共獨霸一切新聞媒體,使得這些極具新聞價值的重大典型案件,全部被封殺。若有新聞自由,有正常的輿論監督,我堅信這些案件均必勝無疑。
紀問:中國維權,最困難的是什麼?
郭國汀:中國人權律師面臨的首要難題源於沉重的政治壓力。來自司法當局受中共操控對人權律師的任意打壓。只要人權律師做認真負責的抗辯,將案件真相公之於眾,立即會被司法局律師管理處「關心」「關注」「關愛」!他們會反覆威脅利誘,若仍不服從堅持抗爭,便會查事務所帳戶,以便從稅收上找麻煩;還可能設局構陷煙花柳巷將人權律師名譽上搞臭;公安會將不聽話的人權律師列入黑名單進行全面監控,電話手機全被監聽;再不服則公安會威脅你的客戶截斷客戶源;仍不投降則以莫須有的罪名停業,直至取消律師資格;極端者則拘禁,軟禁直至羅織罪名枉法下獄判刑。
人權律師其次困難在於難於承受的經濟壓力。人權案件當事人均貧窮無依,純人權案件不可能賺錢,若沒有其他商務案件為後盾,人權律師在中國很難維持生存。
人權律師第三方面的困擾基於強大的精神壓力。在政治、經濟壓力下,精神壓力必然不輕。因此我曾說過:欲做人權律師,十八般武藝至少得會十九般,否則不過三個回合必將被打下擂台;還得有相當的經濟基礎,否則整天愁成本工資案源如何可能放膽直言;另得有強健的心理精神承受能力,不然有可能造成精神崩潰。當然這裡僅限於名符其實的真正意義上的敢辯直言不諱的人權律師。
紀問:作為維權律師,你自己得到的又是什麼?
郭國汀:成為人權律師後,我的聰明才智得到了應有的發揮,感受到了人生的價值和意義所在,精神心靈上獲得了解放和自由,獲得了免於恐懼的自由!至於後來受到中共當局不可理愈的瘋狂打擊報復我得到了:家破財飛,妻離女叛,虛名沖天,一文不名的下場。我時常自嘲郭國汀業已成為當今之世,全球最有名的一文不名的窮大律師!
然而,吾堅信一切誤解,面臨的經濟困境都是暫時的,吾最終必定東山再起!因為我一直是按上帝的旨意行事,按內心的指引行動,上帝始終與我同在,而唯有上帝才是戰無不勝的!我之所以從一名功成名就的海事律師轉向成為一名風險巨大的中國人權律師,並非一時心血來潮,也非對人權律師的風險一無所知;而是懷著雖千萬人,吾往矣!勇於帶頭下地獄的擔當精神;天才著作《特權論》的作者,中國傑出的民運思想家、理論家、政治家、戰略家、宗教家陳泱潮先生之「只要道行天下,成功不必在我」的精神與我不謀而合;因為吾具有梅花性格,僅是報春,山花爛漫時吾當在叢中笑。
紀問:在中國維權,無疑是將自己擺到了政府的對立面,支撐你堅持下去的動力是什麼?
郭國汀:中國人權律師並非政府的對立面,只有那些愚蠢的當權者才會將中國人權律師視同敵人。因為批評監督政府依法行政,從根本上說人權律師客觀上起到了幫助政府,減少其犯錯,杜絕其犯罪機會的有力作用。一個人權律師所起的作用要遠遠大於一百個中共紀檢幹部所起的內部監督作用。可惜中共最高當權者實質上是一群雖有小聰明但無大智慧的法盲,根本不懂法律,不理解法理,更談不上尊重法治。
支撐我立志成為中國人權律師的動力和原因是因為國際互相網喚醒了我在1984年2月間的哲學沉思;是因為中共在我執業21年期間先後四次取消或威脅取消我的律師資格;是因為我的性格興趣愛好與特長;是因為我早在1984年已聞道,吾以為宇宙的本質即是愛;是因為我始終堅信自已生來就是要幹一番驚天動地的大事業者;是因為我肩負復興中華民族精神的重大歷史使命;是因為我堅信人神共憤天怒人怨的中共必定滅亡!是因為我想對推動國家政治體制改革,終結中共一黨極權專制的罪惡體制,徹底改革逼良為娼的司法體制,爭取思想、言論、輿論、新聞、結社、出版、教育、講學的真正自由,為建設一個真正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憲政、寬容、快樂、幸福的新中國有所貢獻!
中共瘋狂打壓人權律師,從根本上說是中共當局懼怕人權律師風起雲湧,想把中國人權律師扼殺於搖籃之中。具體言之,我是首個公開宣稱要成為人權律師的中國律師,且為人權案件辯護每每藉助國際互聯網公開案情,分析評論,辯護詞和判決書,引起較大的國際反響。加之我在中國律師網上活躍了一年,受到絕大多數青年律師的歡迎與認同,這也是當局迫不及待地封殺我的根源之一。
正由於中國人權狀況實在太不足道,故當局千方百計採取鴕鳥政策,封鎖一切信息。而我則反其道而行之,公開全部人權案件真相。自然為當局視為眼中釘,肉中棘。中共報復我的直接導火索是我公開強力為法輪功抗辯。特別是瞿延來和陳光輝案,以發生在大上海的真實案例,以人權律師身份披露了中共當局非法鎮壓殘暴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而中共當局已將法輪功視為頭號大敵。《百無一用是中國律師》一文被國際互聯網廣為轉載,影響相當大。陳光輝受迫害成植物人的案情,更將中共瘋狂鎮壓法輪功的非法惡行暴露無遣。我為大量政治犯強力辯護令中共當局驚恐萬狀,因為公開每一個案都等於在全球公審中共。我為清水君進行的認真細緻極具說服力的辯護,實質上在中共的法庭無情地披露了中共司法審判體制的虛偽。由中共獨家掌控下的法院指定中共黨員法官組成的法庭審理黃金秋網上組黨案,如何指望其公正審判?!
我受迫害實質是中共當局腦羞成怒,不顧一切想把人權律師扼殺在萌芽狀態。上海市司法當局官員不過是為保自己的烏紗帽,拋棄良知急急忙忙找個「違憲」理由,採取流氓手段騙走我的律師執業證,強行搶走電腦。上海市公安局則是中共當局的積極幫兇和工具,充當打手的急先鋒。「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也好,「煸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也罷,只能證明中共當局的無恥下流愚蠢!
在被強行停業前,我之公開反共是在中共現行體制的法律框架下,不得不真話假說,直話曲講。儘管如此,我在眾多評論中明確表達了對中共極權專制獨裁體制的絕不苟同。在日記中明確要「成為中共的掘墓人!」中共當局居然指責我「損害了中國律師的社會形象,造成惡劣的國際影響」。至於我的律師形象如何,國際影響是好是壞決不是中共流氓政權能一手掩天指鹿為馬的。
我公開嘲諷所謂「四項基本原則」是真,而且是20年前當我還是個大學生時即反對「偉光正」的共產黨一黨專制體制。我是由理科轉文科,研究生備考從國際公法改為國際私法變成國際環境法,我的基本政治觀點是建立在生態環境學基礎之上,儘管淺薄,然而我始終堅信是真理。
紀問:中國已經形成了一批維權者,其意義是什麼?
郭國汀:中國人權律師前輩最著名的當屬張思之大律師,他幾十年如一日默默無聞埋頭苦幹,不為名利不唯金錢,為中國廣大律師樹立了最佳榜樣。王工律師在退休後亦致力於維護律師權利,功不可沒;莫少平律師也為人權案件作了大量辯護;此後鄭恩寵律師異軍突起,不屈不撓,勇敢頑強,英勇戰鬥;然後郭國汀、李建強、浦志強、高智晟、韓冰、李和平、張星水、魏汝久、楊在新……等一批年青律師緊隨其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以賀衛方教授為代表的中國法學教授學者,諸如:王怡、騰彪、許志勇、李伯光、郭飛雄、范亞峰、陳永苗等越來越多的法律人已經勇敢地與人權律師聯手,形成了一股日益壯大實力雄厚的維權力量。標誌著人權律師日益獲得全社會的理解與支持,意味著中國律師和法律人集體參政議政意識的覺醒,體現著中國律師和法律人全面介入政治司法體制改革,全民爭取思想、言論、輿論、結社、新聞、出版、教育、講學的真正自由權的高潮已經勢不可擋,標誌著全民爭人權的和平抗暴鬥爭風起雲湧,顯示著全民維權的風暴如火如荼,預示著一個徹底唾棄拋棄萬惡的中共一黨極專制獨裁體制的偉大歷史時期已經到來。她猶如大海中已看得見桅桿正乘風破浪而來的航船,她恰似黎明東方雲顛之間噴博欲出的一輪朝日,她好像火山噴發之前那短暫而寧靜的廈夜。一個沒有中共的真正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憲政、寬容、快樂、幸福的新中國即將來臨!
2005年12月10日於溫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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