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台灣要聞

12月起受理會計師簽證委任名冊申報

【大紀元1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九日電)12月份辦理簽證申報委任名冊申報作業即將開始,財政部表示,會計師事務所如受委託簽證9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93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務必於12月 1日起至94年12月31日止,將查核簽證的營利事業名冊,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財政部說,辦理申報作業時,會計師事務所除可向設籍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辦理,也可向未設籍的任一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報。

受委任會計師應於申報前,以會計師名義與委任的營利事業簽訂委託書,不得以會計師事務所名義,以明確歸屬代理責任;列冊申報時,可免附委託書,但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申報時,應將委託書副本隨同簽證申報案件併送。

財政部表示,經列冊申報的營利事業,如有特殊情形,可向該營利事業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換查核簽證會計師。另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若委任會計師查核簽證,也可比照這些規定辦理,所需表格可向所轄稽徵機關索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