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9日訊】〔自由時報編譯魏國金/綜合8日外電報導〕提供網路檔案交換程式(peer to peer,P2P )軟體讓使用者免費交換音樂的Grokster公司,在娛樂產業的訴訟壓力下,7日關閉其檔案共享服務,並同意支付五千萬美元,以就侵害影視音樂版權案達成和解。
在與美國唱片工業協會、美國音樂出版協會達成的和解中,Grokster同意停止提供其軟體下載服務。該公司的網站也警告使用者,在沒有付費下,共享版權歌曲、影帶之檔案屬竊盜行為。
娛樂業認為,對於為遏止檔案分享風潮而正進行的相關訴訟案中,這項和解不啻是里程碑。業界希望Kazaa、Morpheus與LimeWire等提供類似服務者也能步上Grokster的後塵。
經營Morpheus的StreamCast Networks公司辯護律師7日矢言,將繼續與娛樂業者打官司。Grokster的律師佩吉表示,他相信該公司終將勝訴,但實在無力負擔曠日廢時的訴訟。
Grokster作出和解讓步的關鍵出現於四個月前,當時美國最高法院裁定Grokster與StreamCast蓄意鼓勵使用者下載交換侵犯版權的檔案,非法之舉明確。雖然Grokster已經停止營運,但是先前已下載檔案交換軟體的使用者,仍可自行交換檔案,不受網站關閉影響。
根據網路監測系統公司「大香檳」執行長迦蘭指出,在線上獲取音樂的總量中,合法下載音樂者佔不到一成。而保守估計,非法獲取的音樂每月逾十億首,美國唱片協會則認為此數據應達三十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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